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疫处理药品招标公告
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疫处理药品招标公告
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疫处理药品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疫处理药品项目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28-2号
三、项目单位: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四、项目期限:1-2年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项目联系人: 张时瑞
七、联系方式: ***-********
八、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本服务不能转包第三方;
4、必须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和相应的售后服务;
5、申请人与采购单位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6、报名单位需为《中国检科院关于公布2017年卫生处理药械质量抽检和评审结果的函》(中检科卫函〔2018〕43号)所公布的合格厂家名单。
九、受邀请单位的确定
我中心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符合要求的单位发出邀请函。
十、报名资料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料目录;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4、报价一览表(见邀请函);
5、申请人需提供一份供货质量保证承诺书原件;
6、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企业“三证”原件审核);
上述各项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内容为评审定标的依据,如不提供资料或证明不足的,将不对该事项进行评审。要求:①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②申请资料密封、封口盖公章、封面写明申请人单位名称、办公场所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十一、报名资料投递方式及截止时间: 十二、评审:
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28-2号207室
联系人:张时瑞
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5日
1、评审方式:由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小组全体成员参加评审,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对各服务供应商根据邮寄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
2、评审结果公布时间:2018年4月30日前;
3、评审结果通知方式:邮件通知。
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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