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除颤仪、光纤喉镜”的公示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除颤仪、光纤喉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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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除颤仪、光纤喉镜”的公示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除颤仪、光纤喉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 1.1进口除颤仪 除颤仪属于生命急救类设备,进口设备研发较早,对生产工艺要求极高,稳定性较好、技术成熟、设备性能稳定、故障率低、安全性高、使用寿命长故障率较低,对于急救工作有较好的保证性。故申请采购进口除颤仪除颤仪; 1.2进口光纤喉镜 进口光纤喉镜采用人体工学设计,传导性好、插管速度快、清晰度高、操作便捷设备研发时间早、技术成熟、市场占有量大、控制精度准、清晰度高、稳定性强、安全可靠性高、耐用性强、舒适性高、寿命长,为了提高医院诊疗水平、降低医疗风险,故申请采购进口光纤喉镜。 2、专家论证意见: 2.1论证时间:2018年4月11日。 2.2专家论证意见: (1)进口设备安全性高,性能稳定,故障率低,患者家属认可度高,有利于开展诊疗抢救工作。 (2)针对采购单位申请理由,结合采购需求,按照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描述、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的优劣对比,进口产品能更大限度的满足使用需求。 (3)本次拟采购进口产品不属于《禁止进口货物目录》、《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进口的产品。 (4)建议将进口产品纳入采购范围。 3、论证专家组名单:
4、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菩提大道附近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电话:****-*******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 2018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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