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产业园PPP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静脉产业园PPP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宜城市静脉产业园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宜城市静脉产业园PPP项目社会资本进行采购,采购形式为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城市静脉产业园PPP项目。 2、项目编号:XYZB-GCJS****-********1。 3、项目实施机构:湖北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内容及规模:湖北宜城市静脉产业园拟分两期建设,一期重点布局生活垃圾100t/d、废塑料垃圾50t/d、污泥210t/d和磷石膏2000t/d处理项目,配套建设制砖厂区、园区及管理区等;二期重点布局餐厨垃圾50t/d、及建筑垃圾500t/d处理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70800㎡。其中生产用房63100㎡,包括生产厂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办公及附属用房7700㎡,另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环保、道路、绿化等公用辅助配套设施。 购置安装撕碎机、滚筒筛、振动筛、喷淋水泵、锤式破碎机、双轴搅拌机、布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塔、自动切条机、自动切坯机、真空挤出机等各类设备100余台(套)。其中: 一期:项目占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66040㎡。其中生产用房58400㎡,包括生产厂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办公及附属用房7640㎡,另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环保、道路、绿化等公用辅助配套设施。 购置安装用于处理磷石膏、生活垃圾、废塑料、污泥的热解气化设备、窑炉设备等各类设备100余台套。 二期:项目占地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4760㎡。其中生产用房4700㎡,包括餐厨垃圾处理厂房、建筑垃圾处理厂房。办公及附属用房60㎡,另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环保、道路、绿化等公用辅助配套设施。 6、项目工艺:磷石膏采用直接烧结法和化学法制成石膏用于水泥厂添加剂;生活垃圾和废塑料采用热解气化技术用于制砖和产生热能;污泥通过压滤、干燥、热解气化产生的粉灰渣用于制砖;餐厨垃圾通过固液分离、发酵可产生沼气和粗油脂,用来供热,炉渣用来制砖;建筑垃圾通过筛分、破碎、除铁、分拣、风选等工艺可以制成再生骨料、制砖原料等。 7、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8433.7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2017.28 万元,建设期利息3168.26 万元,流动资金3248.23 万元。 建设投资52017.28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5038.00 万元,设备购置费25636.80 万元,安装工程费2792.68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6072.79 万元,基本预备费2477.01 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中,一期38907.94万元,二期19525.83 万元。 8、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58433.77万元,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460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8.72%。项目资本金为12433.7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1.28%,其中,项目资本金中政府指定下属的国有公司出资40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3.22%,中选社会资本出资12033.77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96.78%。本项目由政府指定下属的国有公司参股项目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中选社会资本自筹资金参股。 9、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与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10、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26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部分项目建设期第二年与运营期第一年重合),从正式签订PPP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11、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可考虑设定为12433.77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和项目公司按照3.22%:96.78%的比例出资确定股权结构,政府出资占股3.22%,即注册资本金出资400万元,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比例96.78%,即注册资本金出资12033.77万元。 12、项目回报机制: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为废塑料、磷石膏生产企业、造纸企业、餐饮企业及建筑垃圾产生企业提供垃圾(废塑料、磷石膏、污泥、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服务收取费用,并获得处理后的附属产品,通过销售附属产品的方式获得收入;政府方针对项目公司为公众提供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进行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因此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方式。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地方工商部门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2、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共同组成的资质应满足该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及融资能力:(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该要求)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且2016年度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该要求)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不低于(含)5亿元的银行(或金融机构)为本项目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证明。 4、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近三年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出具时间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 5、违法失信:申请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申请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附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6、联合体要求: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 7、其他要求:宜城市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及投标;其他政府所属融投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满足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7家(含)以下时,申请人可以全部参与投标;合格申请人在7家以上时,应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7家申请人参与投标。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h.gov.cn/web/zbb/或襄阳市公共资源网http://xyggzy.xiangyang.gov.cn/xyzbw/,下同)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简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09:00时至2018年4月1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相关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大厅(宜城市中华路广播电视台对面左岸春天小区)。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宜城市燕京大道999号 联 系 人:龚长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26楼 联 系 人:刘见博、姜作源 电 话:***-******** 传 真:***-******** 2018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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