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曹武镇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
*******1.招标条件
京山县曹武镇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施工已由京山县人民政府、京山县交通运输局以京政办发【2017】22号、京交运【2018】6号批准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山县曹武镇人民政府,所需建设资金来自省政府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京山县曹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三信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京山县曹武镇
建设规模
本工程包含普通型Grb-B-4E波形护栏2876米,混凝土示警桩32个,三角形标志牌48块,阀兰盘护栏36米,混凝土道口标注48个,轮廓标287个,护栏端头60个。
其它
工程质量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规定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施工图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5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营业执照内具备交通安全设施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可以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报名时提交副本)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联合体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明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联合体牵头人为交通安全设施生产厂家;2、供货由生产厂家负责完成,施工安装由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负责完成;3、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 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 / 。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京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县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京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网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jsggzyjyzx.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 4 月 12 日至2018年 4 月 16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县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sggzyjyzx.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4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湖北省京山经济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山县曹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湖北中三信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曹武镇城中路106号 地 址:武荆高速公路京山连接线(金环湾小区13栋1楼)
联系人: 陈水平联系人:张怡
电 话:
135*****148 电 话:
182*****597 2018 年 4 月 11 日
附件1: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单独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生产厂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的生产,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最近3年(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经营状况良好(三年中有两年及以上为盈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五年内最少1个项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为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或未因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有作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时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书面承诺;
7、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且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1年)内的信用报告);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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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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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