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净化设备招标公告
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净化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
采购编号: 足采招[2009]5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其他专用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09年06月05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09年06月12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在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09年06月25日 14:3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06月25日 15:00
文件递交地址: 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 2009年06月25日 15:00
开标地址: 大足县党政办公中心五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大足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大足县龙岗街道办事处南环中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二路东段1号(大足县党政办公中心廊楼三楼)
经办人名称: 马科
联系电话: ***-********
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足采招[2009]5号
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制
二○○九年六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4
一、招标项目4
二、投标人资质4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
四、有关规定4
五、联络5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商务要求6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
二、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7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11
一、投标人资格11
二、招标文件构成内容11
三、投标文件11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处置与无效投标13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14
七、开标程序15
八、评标办法15
九、定标办法18
十、投标文件的澄清18
十一、流标18
十二、中标通知18
十三、签订购销合同19
十四、招标文件的解释19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2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3
一、投标函23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24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5
四、报价明细表(格式)26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28
六、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介绍28
七、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28
八、售后服务承诺书29
九、其他资料3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大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对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足采招[2009]5号
项目名称: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
招标内容:拟购净化设备一批。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为水处理净化设备生产企业;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三年以上生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净化设备的生产历史;
5、投标人必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标书发售时间:2009年6月5日至6月12日的工作时间内
2、标书发售地点:在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3、标书售价:300元/份,于2009年6月25日下午2:30时至3:00时交纳。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6月25日下午2:30时至3:00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09年6月25日下午3:00
6、开标地点:大足县党政办公中心五楼会议室
四、有关规定
1、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确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需将投标确认函及时传真至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支付或电汇支付)的投标,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受。
五、联络
采购单位: 大足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尹先生 ***-********
联系地址: 大足县龙岗街道办事处南环中路 138号
采购代理单位: 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马先生 ***-******** ***-********(传真)
联系地址: 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二路中段1号(大足县党政办公中心东廊楼0310室 )
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九年六月三月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商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净化设备采购数量及最高限价表
标段序号镇、村名称颜色处理类型(铁锰超标水)处理量(m3/h)数量(台/套)单价最高限价(万元)总价最高限价(万元)备注
Ⅰ
标段
1智凤镇阮家村绿色常规处理353.20 16.00
2棠香街道办事处双丰村绿色铁<1.5mg/L;锰<1.0mg/L
326.50 13.00
3三驱镇朝阳村绿色356.50 32.50
1018.508.50
4龙石镇青山村绿色517.507.50
5珠溪镇宝冲村绿色326.5013.00
合计1690.50
标段序号镇、村名称颜色处理类型(铁锰超标水)处理量(m3/h)数量(台/套)单价最高限价(万元)总价(最高限价(万元)备注
Ⅱ标段1龙水镇江明村绿色铁<1.5mg/L;锰<1.0mg/326.5013.00
2玉龙镇新益村绿色316.50 6.50
3石马镇胜利村绿色326.5013.00
4拾万镇马峰村绿色346.50 26.00
517.50 7.50
5万古镇三元村绿色517.50 7.50
6国梁镇阳光村绿色326.50 13.00
7中敖镇关圣村绿色常规处理513.80 3.80
合计 14 90.30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供应商只能任选其一进行投标。
二、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净化设备规格及最高限价清单
各种原水处理类型、净化设备规格及最高限价详见《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采购数量及最高限价表》。
(二)招标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机电与净化设备采购包括提水与加压水泵、电机、一体化罐式净水设备、消毒设备、配电设备及其他辅助材料采购与安装。
2.技术性能要求:一体化罐式净水设备工作压力:0.6mpa以上,出水浊度<1mg;处理后的水质经检测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二级标准”。
3、设备及辅材内外必须经过防锈蚀处理,安装调试完毕必须保证产品油漆完整喷涂均匀、表面光滑清洁、无划伤无凹陷、无色泽不均不变色等缺陷。
4、必须提供完整配套安装辅材,所用的管道、阀门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消毒发生器使用的药剂选用固体药剂,其性能必须满足水溶液稳定好、消毒迅速能力强、对人畜无害、处理后水质效果好、安全环保、无沉渣、不堵塞管道、不改变水源硬度、储运稳定方便、使用经济等特点。
6、中标方应提供至少两套中文版的技术资料、文件。
(三)供货方式及验收
1、供货方式:
(1)需方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向供方提出需要使用净化设备的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的要求,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规格、数量、时间及地点供货并运至指定地点。
(2)需方应给予供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但供方如未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供货,需方有取消供方在合同时间内供货的权利。
2、供货地点:由供方免费运送到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涉及的各工程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1)每批设备必须经供方质量监督部门按规定检验、检查后才能发货。
(2)需方认为质量有问题的设备,有权对该设备指定权威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如检验发现所供设备不能达到质量要求,则此批设备全部退货,且供方必须在五日内将设备运离现场并负责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若检验合格,则由需方支付检验费用。
(3)供方将设备运送至指定地点后,由大足县水务局负责直接验收或委托工程项目法人验收均可。
(4)对不合格设备或质量达不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和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供方负责赔偿。
4、供货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
(2)备品件清单(含规格型号和制造厂家);
(3)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4)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厂方标准及验收手册;
5、验收标准:
(1)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由需方验收;
(2)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产品验收合格:
A、设备技术参数与该设备招标书的要求一致;
B、在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需方完全满意的解决;
C、技术规范要求中提到的技术资料、工具、备件等已经按规定的数量移交完毕;
D、货物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鉴定书面文件认可;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水净化设备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2009年当年生产的全新产品,并提供有效证明。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持续、周到的服务。
2、供方保证设备经过正确安装、维护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
3、在规定的技术保证期内,供方应对由于材料的缺陷造成的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出现上述情况,供方在收到通知2日内,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部分,对造成的损失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4、免费安装全套水处理净化设备和及时处理故障,安装全套水处理净化设备时供方工程技术人员交通及食宿自理。
5、免费提供技术咨询、现场技术指导、技术培训。
(1)优惠服务承诺:产品保修为通水试运行验收合格后1年。
(2)所售设备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3)产品是全新的,出厂时附资料齐全,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6、所有设备由供方至少承诺产品质保期1年;
7、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更换材料由供方免费并及时提供,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供方全额承担,供方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质保期外:供方仍永久提供技术指导,只收材料成本费,不收其他费用;
(五)货款结算和支付方式
1、本招标文件《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采购数量及最高限价表》中列示的净化设备规格是以常用规格为主,若采购单位需要其他规格的净化设备时,则按照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现行对外公布的2009年已执行的正规《产品价目表》中的净化设备单价与本次中标单价之间相同的下浮率计算净化设备单价。
2、货到需方指定地点,由采购方收货后15日内凭收货单由采购单位支付该批设备货款的50%,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45%,产品无质量问题,在1年内付清剩余的5%。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水处理净化设备生产企业;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三年以上生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净化设备的生产历史;
5、投标人必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
5、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在投标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
6、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二、招标文件构成内容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商务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经济标
投标人按《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投标报价表》填报的投标报价明细表(见第五部分第四条)。
2、商务标
(1)投标函(见第五部分第一条)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见第五部分第二条)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第五部分第三条)
(4)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见第五部分条五条)
(5)售后服务承诺书(见第五部分第八条)
(6)其它资料(见第五部分第九条)
3、技术标
(1)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介绍(见第五部分第六条)
(2)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见第五部分第七条)
(二)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会议,则上述“投标文件构成内容—商务标”中的第(3)项不提供。
(三)以上“投标文件构成内容”中涉及各种证书类的,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应带至开标会现场传阅。开标会不能出示原件的,签订合同时必须出示原件,招标文件规定必须带原件的除外。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构成内容及顺序编制投标书,并编制文件目录,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文件内容中除资质、证书、标题、签名、数字外,其他内容原则上要求采用四号宋体、A4纸打印,并做到字迹清楚,密封完好。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函》 、《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投标报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必须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其他内容可自制格式,但应保持清楚、工整。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名、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内容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等,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人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标记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误投和提前启封,形成无效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人不得更改《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采购数量及最高限价表》和《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投标报价表》中已有的任何数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处置与无效投标
1、递交投标文件。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本中心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处置。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3、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小组有权将其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和注明标记的;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按要求签名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辨认不清的;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后,经查验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
(6)投标人投标单价或总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及低于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的20%(含等于)的;
(7)投标人自行更改招标文件中《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采购数量及最高限价表》和《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投标报价表》中已有的任何数据;
(8)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未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的。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
1、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或电汇方式。
(1)以现金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于2009年6月25日下午2:30时至3:00,投标人清点后经接受人认可,用信封封装后交采购中心。
(2)以电汇方式支付保证金的,应提前汇至指定帐户,确保2009年6月25日下午3:00开标前指定帐户中有该笔保证金。
指定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工行大足支行
户名:大足县资金管理部
帐号:****************580
(注:汇款时请注明 “保证金*******”字样)
2、投标保证金的处置。招标活动结束后,除被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支付的即刻退还,以电汇方式支付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招标项目的要求后,凭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手续由采购中心全额无息退付。
4、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 在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活动和中标权利的;
(3)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和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签订购销合同的;
(4)无论何种原因,中标人无法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规定履约的;
(5)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6)采用虚假手段或资质材料骗取中标的。
七、开标程序
1、依法成立招标项目评标小组。
2、召开项目评标小组成员会议,介绍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学习招标文件内容,研究确定涉及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事项等。
3、召开招标会议,由会议主持人清点参会单位、介绍参会人员。
4、由开标现场监督人员宣读《开标评标工作纪律》。
5、由项目经办人员、主持人就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选择性重点解释说明。
6、按照投标人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场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袋逐一开封,并将投标文件分发给项目评标小组的每一个成员。
7、由现场监督人员宣读投标人编制的“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
8、投标人暂时离开招标会议室。
9、由评标小组成员审查投标人资质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独立进行评标。
10、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得分总和,并提交评标小组成员和监督人员审核和签字确认。
11、由会议主持人现场宣布各投标人的得分情况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12、会议主持人宣布招标会议结束。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经济标50分、商务标20分、技术标30分。
综合评分法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经济标评标办法(分值50分)
(1)有效报价的确定:
凡经济标投标单价和总价报价在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以下(不含等于最高限价)但不低于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的20%,均为有效报价,按规定评分。单价和总价报价高于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或等于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或低于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的20%(含等于)的,视为是低于正常成本而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报价评审。招标人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祥见《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采购数量及最高限价表》
(2)分值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商务标评标办法:(分值20分)
(1)企业概况5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商务标》中企业的从业时间、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生产设备等情况打分。
企业从事该行业3年及以上的得0.5分;企业从事该行业5年及以上的得1分;企业从事该行业10年及以上的得1.5分。
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得0.5分;500万元以上得1.5分。
经营场所、生产设备等根据《商务标》情况打分,最多不超过2分。
(2)企业资信2分
企业获得信用等级AAA的得2分,AA的得1分。
(3)企业业绩5分
A、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了5个以上净化设备供货合同书的得2分,少一个扣0.4分。
其中提供了一个以上处理苦咸水净化设备供货合同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原件到评标现场)。
B、企业2006-2008年销售业绩共1分,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表打分。
(4)企业获奖情况4分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获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需提供原件到评标现场)的多少打分,最多不超过4分。
(5)售后服务4分
包括售后服务响应、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体系、技术指导等,根据竞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打分。
3、技术标评标办法(分值30分)
(1)技术管理能力5分
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数量(以证件为准,需提供原件到评标现场)给;0-5分
(2)产品技术参数10分
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可靠性、安全性、使用寿命,满足招标文件的程度、技术专利优势及产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0-10分
(3)生产工艺和产品特性10分
投标设备生产工艺的全面性、技术的先进性、生产流程的规范化、运行维护的简便性、经济性能、执行国家标准的情况;0-10分
(4)生产组织和安装调试5分
关于本项目的安装调试方案、组织生产和制造能力、设备交货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0-5分
4、综合评标总分
投标人的综合评标总分=评标小组所有成员打分之和÷评标小组人数
九、定标办法
按每个投标人的综合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为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2家以上的投标人综合评标总分最高且相等时,则以报价低的排前)。并依此顺序确定“替补候选人”排序。
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时,评标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应对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十一、流标
1、本项目开标时, 必须有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投标方为有效;不足3家时则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二、中标通知
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为7天,从中标候选人确定当日起计算。
2、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采购中心向中标候选人制发《中标通知书》。
3、若公示期内收到书面质疑,政府采购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4、若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替补候选人有顺序递补的资格并以此类推,但具体的成交事项须经采购中心、采购单位、顺序递补候选人达成一致意见。
十三、签订购销合同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项目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内容应与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保持一致。合同违约责任等其他未明确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2、购销合同一式五份:中标人、采购中心、采购办各一份,采购单位二份,从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将合同副本报送至大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十四、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大足县水务局负责解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大足县水务局经办人联系。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确认乙方为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定点供应厂商。
二、乙方按投标价格向大足县饮水安全工程供应以下品种、规格、价格的净化设备。
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价目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计量单位单价 (元)备注
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五、售后服务(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服务承诺)。
六、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确定的价格为最高限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得高于此价格向购货人收费,但可以低于此价格向购货人收费。
七、乙方对采购的货物实行送货上门服务(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有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至 年 月 日。
九、如果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严重违规行为(如高于限价出售,出具虚假发票,未按规定提供优质服务和提供与谈判不符的劣质商品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定点供应厂商资格。
十、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对销售情况进行登记,并在次月2日前向甲方报送月报表。
十一、验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十二、货款结算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十三、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增加此次招标范围内的定点供应厂商家。
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自行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四、不可抗拒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
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另两份分别送大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和采购中心备案。
需方(甲方):(公章) 供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现场代表:(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订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收到贵方编制的《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项目招标文件,经研究,决定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并同意和承诺自觉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1、我方全面研究了此次项目招标文件,并能够正确理解其全部内容。我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招标项目的商务标承诺如下:
(1)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有关资质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2)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商务标的售后服务等承诺负责。
2、我方全面研究了此次项目招标文件,并能够正确理解其全部内容。我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招标项目的经济标报价如下(人民币):
(1)净化设备总价: 元;大写 元。 报价明细及单价见《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投标报价表》。
(2)本公司对净化设备的投标单价含:商品供货、运输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安装的费用(不含下车费)、税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项售后服务范围内的服务等所有费用。
(3)本公司承诺以上报价总额与编制的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一致。
2、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愿意自行承担我方在参与此次投标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我方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愿意交纳投标保证金18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并按保证金有关条款要求处置。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将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若采购单位需要其他规格的净化设备时,则按照我方提供的现行对外公布的2008年已执行的正规《产品价目表》中的单价与本次中标单价之间相同的下浮率计算单价。
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
投标单位(盖章):
二00九年 月 日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
(法人代表姓名)在 (投标单位名称)任
(职务名称),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二00九年 月 日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特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投标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此次“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设备”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所签订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事项,本法定代表人予以确认,其文件效力不因今后授权的撤消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再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活动结束后自动终止。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二00九年 月 日
四、报价明细表(格式)
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第一标段设备投标报价表
标段序号镇、村名称颜色处理类型(铁锰超标水)处理量(m3/h)数量(台/套)单价总价备注
Ⅰ
标段
1智凤镇阮家村绿色常规处理35
2棠香街道办事处双丰村绿色铁<1.5mg/L;锰<1.0mg/L
32
3三驱镇朝阳村绿色35
101
4龙石镇青山村绿色51
5珠溪镇宝冲村绿色32
合计16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2009年 月 日
大足县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化第二标段设备投标报价表
标段序号镇、村名称颜色处理类型(铁锰超标水)处理量(m3/h)数量(台/套)单价最高限价(万元)总价(最高限价(万元)备注
Ⅱ标段1龙水镇江明村绿色铁<1.5mg/L;锰<1.0mg/32
2玉龙镇新益村绿色31
3石马镇胜利村绿色32
4拾万镇马峰村绿色34
51
5万古镇三元村绿色51
6国梁镇阳光村绿色32
7中敖镇关圣村绿色常规处理51
合计 14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2009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任选其一填列。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包括企业的经营场所、技术力量、生产设备等情况,可附彩图。
六、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介绍
所投产品技术方面的详细描述,包括技术管理能力、技术优势、原材料、生产、质量、功能、使用寿命、安装调试方案等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投标货物情况自行编写,可附彩图。
(1)企业技术管理能力,有关技术管理人员介绍;
(2)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的介绍;
(3)投标设备的技术及专利优势及产品执行国家标准的情况;
(4)投标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运行维护、经济性能;
(5)投标设备生产工艺、生产流程;
(6)关于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组织生产和制造能力、设备交货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
七、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差异说明
八、售后服务承诺书
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包括:
质量保证期、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的服务方式、质保期过后的服务方式,维护费用等。
投标人若中标后对产品售后服务方式、内容、技术指导等的承诺。可按下表填报;
售后服务表
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起止时间备注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项目规定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质的证明材料;
(2)2006-2008年的业绩表,同类产品销售合同5份(含06、07、08各年度)、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及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
(3)投标产品获得的各级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认定的产品质量方面的认证、荣誉证书等资料;
(4)投标企业所获得的各级国家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颁发的各种荣誉、资信等材料;
(5)投标人认为自己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商务内容(格式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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