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新村路、砚龙路投资与施工建设招标公告

县城新村路、砚龙路投资与施工建设招标公告

洞口县城新村路、砚龙路投资与施工建设项目

2009-06-05

招标编号: 湘洞建招2009-011
洞口兴建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受洞口县县城城北开发区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洞口县城新村路、砚龙路投资与施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此项目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新村北路为一标段,长约540.90米,路幅宽度为21米,估算造价约370万元;砚龙北路为二标段,长约600.88米,路幅宽度为14米,估算造价约270万元。均为城市次干道,水泥砼路面。
2、工期: 150天(日历日);
3、招标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的规定;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6、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湘政办发[2007]5号文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凡投标报价下浮幅度超过11%的视为低于成本价 。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2、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土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土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三、资格审查方式:在报名时进行基本资格审查。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参与本次投标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携带社保资料或人事托管证明等能证明所在单位的资料原件)。上述所有资料留壹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报两个标段,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四、入围方式: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的方式确定入围队伍。凡符合报名条件并且在报名期内由投标申请人公司基本帐户(今后的工程款项往来均通过该帐户结算)向招标人帐户汇入融资资金人民币一标段(新村北路)280万元、二标段(砚龙北路)200万元(在2009年6月10日下午5:00时进入账户为准)的报名单位均为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2009年6月10日下午5:00时进入账户、或以个人帐户或现金方式缴纳的融资款无效)的报名单位均为合格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洞口县县城城北开发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换取缴款收据。
预交融资资金账户:洞口县县城城北开发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湖南省洞口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2
五、报名时间、地点 :

1、时间:2009年6月 5 日到2009年6月 10 日(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

2、地点:洞口县县城城北开发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洞口县县城城北开发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洞口县雪峰路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000


招标代理:洞口兴建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 址:洞口县食杂果品公司院内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洞口县桔城路155号
联 系 人: 贺小姐
电 话:158*****7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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