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人文社科楼项目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人文社科楼项目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人文社科楼项目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
招标公告
日 期:2018年4月
根据教发司[2017]64号、教发司[2017]65号批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人文社科楼项目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人文社科楼项目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工程概况: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37770平方米(其中:地上10层,建筑面积约100740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37030平方米)本项目基坑周长约534米,最大开挖深度约为11.8~16.8米,深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人文社科楼项目总建筑面积38440平方米(其中:地上6层,建筑面积约29440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本项目基坑周长约366米,最大开挖深度约为7.2~8.4米,深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小谷围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内。
六、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招标范围: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人文社科楼项目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人文社科楼项目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主要内容为: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支护结构垂直位移、地下水位、支撑轴力、基坑周边建筑物及管线沉降、地面沉降、立柱沉降、主体结构沉降观(监)测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9元。其中,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为人民币*******.93元,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人文社科楼项目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为人民币*******.46元。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主要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或未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八、公告发布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 4 月 13 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 4 月 17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售出第一本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zggzy.cn)(一式二份)。
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凭证。
九、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43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报名窗口))。
十、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异议受理电话: 020-22905677
地 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六、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12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人文社科楼项目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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