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天润泰【2018】招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2017年度泰宁县大龙乡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项目已由泰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泰国土资[2017]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费A标段约为*******元,B标段约为901647元,建设地点及工程施工投资规模见下表。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人 | 建设地点 | 工程施工投 资规模(元) |
A | 2016年度泰宁县大龙乡饶山等3个村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项目 | 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 | 里坑村、饶山村、江家岭 | ******* |
B | 2017年度泰宁县大龙乡东坑等6个村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项目 | 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 | 东坑村、坪上村、角溪村、双坪村、张地村、显口村 | 901647 |
投标人可选择对2016--2017年度泰宁县大龙乡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项目工程2个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中标人,将自动放弃后续标段的投标。本项目开标顺序:从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顺序开标;
2.1、招标范围和内容:A标段(2016年度泰宁县大龙乡饶山等3个村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里坑、饶山、江家岭村生产路及涵洞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B标段(2017年度泰宁县大龙乡东坑等6个村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坑、双坪、显口、张地、坪上、角溪村生产路、水沟及涵洞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2、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2.3、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18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无;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本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04月12日至2018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宁县分公司(上北洲一巷8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300元,招标控制价、图纸及其它资料,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下浮率为5%)。
6.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投标人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保函,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旅游支行
账 号:138*****040005753
开户名: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无论投报几个标段,均只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4 月27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地点为:泰宁大饭店四楼多功能会议厅(泰宁县东洲路59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到场核验登记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可按自动弃权处理。
7.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泰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7832205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
地址:泰宁县大龙乡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13559092644
招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上北洲一巷8号
联系人: 琚女士 。
电话:0598-7831997,18759748232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7869917、0598—7866078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宁县档案局二楼
监督部门: 泰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783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