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东桥镇屿头山革命纪念公园景观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惠安县东桥镇屿头山革命纪念公园景观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惠安县东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编号********010招标编号)惠安县东桥镇屿头山革命纪念公园景观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惠发改审[2017]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惠安县东桥镇屿头山革命纪念公园景观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惠安县东桥镇屿头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174269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为准),分四期建设,一期建设崖壁边坡支护,在保护崖壁边坡的基础上,建设服务周边市民,适合不同年龄段的运动产业项目;二期建设入口迎宾休闲区,以矿坑为景观载体,利用现状高差,糅合商业、娱乐、休闲为一体建设特色景观空间;三期建设生态花园静谧区,建设服务用房、篮球场、儿童天地、极限运动场等休闲娱乐设施,并建设水中月、静谧竹林、月环栈道、湖中岛等特色景观;四期建设生态花园静谧区,革命方塔落成,并增加刺桐花林、登山步道、矿坑园林、石林草地等景观点以及对原有寺庙周边进行改造提升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1800万元、二期投资1000万元、三期投资1500万元、四期投资7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及边坡支护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崖壁边坡支护、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夜景照明、给排水工程、附属景观设施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边坡支护、土建工程、绿化工程、水电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设备进出场,测绘、勘探勘察、取样、试验、测试、岩土工程设计等勘察作业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备注: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实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413日 08:00 (北京时间)至2018417日18:00 (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支付80元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5317:00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号:157*****010*******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格式: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于开标时另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按要求附上《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540900分,提交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勘察费用不单独计算,包含在设计费中(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费用由设计单位支付给勘察单位)。本工程的设计费计算办法:总投资额暂定5000万元,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70%计取,设计费估算价:145.1335万元。最终设计收费以业主实施项目的财政审核控制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根据泉检预〔2015〕6号文精神,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自行到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对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中标人应对提供的查询结果原件的真实性负责。对近十年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址:惠安县东桥镇 ,邮编:

话:139*****399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A座1309,邮编:362000

电话:182*****004,传真:****-********

联系人:小何

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

标签: 工程勘察 景观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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