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市直单位海绵城市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3个市直单位海绵城市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公安局、工商局、粮食局3个市直单位海绵城市改造项目已由鹤海绵办【201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壁市公安局、工商局、粮食局3个市直单位海绵城市改造;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2.3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约288万元;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和国家相关规定的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监理过一个海绵城市改造项目或者市政项目(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3 拟派项目总监须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 提供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若企业注册时间不到三年的,以实际注册年限提供);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注:不良、通报等相关证明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8 年04月12日至 2018 年04月18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05月03日09时 00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3楼)第3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大道中段 鹤壁地址:淇滨区九州路瑞家快捷酒店211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路女士

电 话:****-******* 电 话:155*****11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bfd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绵 粮食 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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