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廉租房东兴工程招标公告
2009年廉租房东兴工程招标公告
各投标单位:
一、2009年廉租房东兴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有如下更正:
1.第8页条款号:1.10.2,条款名称: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09年6月23日前”应更正为“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
2.第8页条款号:1.10.3,条款名称:投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09年6月23日前” 应更正为“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
3.第8页条款号:2.2.1,条款名称: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6天” 应更正为“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
4.第9页条款号:“3.7.5” 应更正为“3.8.5”
5. 第9页条款号:4.1.2 , 条款名称:封套上写明, “在2009年6月19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封”应更正为:“在2009年6月23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封”。
6. 第9页条款号:4.2.2 , 条款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09年6月19日14时00分起至15时00分截止”应更正为:“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09年6月23日14时00分起至15时00分截止”。
7. 第9页条款号:5.1 , 条款名称:开标时间, “2009年6月19日15时00分”应更正为:2009年6月23日15时00分。
二、领取更正通知时间:2009年6月9日前。
三、领取地点: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建设局五楼)
四、《招标文件》领取见证书未有盖章的,请在2009年6月9日前来盖章。
五、该变更通知在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ttp://ztb.gov.cn)上发布公示。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东兴市建设局
联 系 人:卢军、苏薇彬
联系电话:138*****263、13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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