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财政科技计划招标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财政科技计划招标公告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淮安市财政局

淮科〔2018〕45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

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苏淮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旅区经发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激励作用,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就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领域

1.产业技术领域

(1)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盐化新材料、特钢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技术及新医药,其它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装备制造等“三新一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中之重。

(2)现代农业:优质稻米、高效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休闲观光农业。

(3)科技服务业: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

2.其他领域

(1)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健康医疗、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

(2)科技拥军、科技强警、军民融合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

(二)重点支持对象

1. 科技创新集聚区:淮安高新区、苏淮高新区、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淮安智慧谷等。

2. 科技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对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

3. 重大创新服务载体(平台):市级以上重点研发机构、重点科技服务机构等。

二、计划类别及项目组织、资助方式

1.计划类别:2018年度市财政科技计划分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创新服务能力建设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五大类。

2.项目组织方式:2018年度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方式分自主申报、定向组织、招标组织。

自主申报,是指项目单位按照本通知发布的项目指南要求,自主提出科技项目,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提出立项申请。

定向组织,是指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需求,遴选出需要实施的重大项目,由有实施能力的单位申报。

招标组织,是指对遴选出的重大项目中目标内容明确、能够确定评标标准、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征集实施单位。

2018年度市财政科技计划中的全部国家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培育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类、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类、软科学研究类,以及部分重点研发类、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采取定向组织或招标组织方式,由市科技局相关计划业务主管处另行组织。其中,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首批定向组织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组织。

3.资助方式:市财政资助方式包括直接拨款、贷款贴息等。

(1)直接拨款:分前期一次性拨款、分年度拨款、后补助等方式。前期一次性拨款:指在项目立项时将项目财政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项目单位。分年度拨款:指项目财政资助资金一次性预算确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分年度拨付项目单位,一般立项时拨付50%左右,其余资金待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后补助:是指由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项目实施,对完成项目合同约定任务、按照规定程序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相应补助。

(2)贷款贴息:指科技贷款贴息,用于因项目实施需要向银行贷款所发生利息的补贴。

三、申报条件

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共性条件:

1.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申报项目须符合本通知支持的技术领域或项目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市级科技计划。申报项目要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自然科学研究、重点研发(科技富农强农支农重点示范类除外)、成果转化、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类除外)等计划项目,原则上每获得市财政资助20万元的,必须形成4项专利(其中1项为发明专利)。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农业新品种选育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2.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淮安市域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性质单位(组织)。本通知所称“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法人单位。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设施装备等基础;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其2017年度企业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应不低于1.5%;申报单位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必须为知识产权贯标备案企业。

同一类科技计划项目(按指南二级类别口径,如市创新服务能力建设计划中的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建设类、市重点研发农业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科技扶贫示范类等,下同)同一单位(高校以院系为单位,科研院所和医院以科室为单位)只能选报一项。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实施、中期检查、验收、统计、审计等过程中有过严重失信记录,或近2年内有过较重失信记录,或近1年内有过一般失信记录的;有应结未结(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未完成验收的,下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被列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3.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条件。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确保在实施期内能完成项目任务。同一负责人至多可领衔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且同一类计划只能申报1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实施、中期检查、验收、统计、审计等过程中有过严重失信记录,或近2年内有过较重失信记录,或近1年内有过一般失信记录的;有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目前已承担自然科学研究类、重点研发类、成果转化类、软科学研究类、产学研及国际科技合作类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被列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各类计划申报的特定条件和要求,请参见本通知附件的相关计划指南(附件1-5)。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方式:

自主申报项目、首批定向组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其余定向组织项目由市科技局另行组织;招标项目依据《淮安市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另行组织。

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网上在线申报:须登录“淮安市科技创新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hakjgl.cn。在淮安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kjj.huaian.gov.cn/中有链接),在线填写《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以及《项目申报书》,附件和佐证材料(共性必备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6,个性佐证材料要求参见本通知附件的相关计划指南)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网站说明)。

纸质书面申报:按照“封面、目录、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顺序,A4纸打印平装装订(其中,《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须在线生成打印,确保与网上在线申报内容一致),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类、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一式七份,其他类别项目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县区单位报所在地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报其行政主管部门,省以上驻淮单位及无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直接报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2.属地化审核推荐上报。县区项目由所在地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行文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

推荐材料包括:

(1)项目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2)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7);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8);

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

(4)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

五、受理时间与地点

网上在线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5月8日;

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 2018年5月7日-8日,地点: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逾期不予受理。

注:项目申报单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以便主管部门审核,具体请提前咨询相应主管部门。

六、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 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8年7月1日。

2. 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自筹资金、预期成果、考核指标等,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报,不得虚报、谎报和夸大;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3. 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签署“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一式两份,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同递交)。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录不良信用。

4. 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重点核查:

(1)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正本由网上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项目申报材料装订及份数符合要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经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项目申报书由项目所有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2)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是在淮安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和在研项目等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形。

(3)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是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无重复申报、不良信用和在研项目等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形。

(4)附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佐证材料按要求提供齐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产学研合作项目合作协议齐全。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应签署“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5.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6.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淮安市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淮科〔2017〕32号)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并造成后果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因客观原因造成的管理失误,实行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

7.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淮安市科技创新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hakjgl.cn)和淮安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kjj.huaian.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咨询: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 ********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

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

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

市科技局条件处********

市科技局农社处********

市科技局成果处 ********

市科技局产学研处 ********

监督投诉:

市科技局办公室 ********

附件:

1. 2018年度市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2018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企业类)项目申报指南

3. 2018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

4. 2018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5. 2018年度市创新服务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6. 共性必备佐证材料清单

7. 2018年度市科技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8.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18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度市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8年度市自然科学研究计划将瞄准科学前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由探索,开展创新研究,为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源头引领。

(一)支持重点

1.围绕自然科学领域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前瞻性应用研究。

2.突出对博士以上人才首次申请项目的支持,强调探索性、前瞻性。

3.成果主要形式为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动植物品种权、软件著作权等。

(二)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须同时符合以下几项条件:

1.学位要求: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硕士学位申报人员须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申报人员须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说明:医疗卫生单位的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含建设点)、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须经市卫计委确认,系淮安市重点培育争创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的科室)有关负责人申报项目,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为在淮安市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引进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4.每人作为主持人限报1项,参加他人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三)其他事项

1.本类计划项目总立项数控制在50项左右,其中临床医学及公共卫生类项目拟立项30项左右,每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3万元左右;非临床医学及公共卫生类项目拟立项20项左右,每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5万元左右,所有项目均为前期一次性拨款。

2.实行限额申报,具体详见下表。


单 位

项目推荐控制数

单 位

项目推荐控制数

淮阴工学院

8

淮安市农科院

10

淮阴师范学院

8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16

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

2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14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5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8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5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8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5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

8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5

淮安市中医院

8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5

解放军第八二医院

10

市属其他单位

1

淮安市疾控中心

4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智慧谷)

10

淮安市急救中心

4

每个县区、苏淮高新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旅区

各3个

(四)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电话:********


附件2

2018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企业类)项目申报指南

2018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企业类)项目,重点围绕我市“4+2”优势特色产业、“三新一智”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县区特色产业培育,着力加强相关企业的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性技术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产出一批发展潜力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成果和高新技术产品,为提升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一)支持重点

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芯片研制,主要是低功消耗传感器、移动智能终端芯片、高性能FPGA等高端芯片设计技术;高压功率集成电路、新一代功率半导体器件等先进制造工艺及设备研发;新型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开发;应用性广泛的高水平工具软件开发;跨区域协同、数字化综合集成等企业管理信息化平台技术。

2.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动汽车电池、充电桩及能源管理系统间互通优化与集成技术研发;大容量高功率密度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及部件研发;高性能驱动电机及分布式驱动关键技术;能源管理系统、电控系统、辅助驾驶等智能化关键技术;新能源汽车整车轻量化设计及制造技术;具有领先技术和工艺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

3.新材料。特种高分子、特种分离膜等新型功能材料制备技术;满足军工产业需要或高端产品应用的特种钢开发、新型特种钢延伸产品开发、高性能金属材料及延伸产品开发;高性能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延伸产品开发;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及延伸产品开发;高性能复合新材料及延伸产品开发;凹凸棒土高端应用技术及产品开发;新型精细化学品和工程塑料改性新产品研究与开发;基于岩盐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高附加值产品开发。

4.智能装备制造。高端光伏装备、半导体专用装备等高性能装备设计与制造技术;先进轨道交通、高技术船舶、自动化成套设备设计及系统集成研发;新型输变电装置开发;新型智能化专用机械设备开发;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常规设备的性能及自动化水平的技术及产品开发。

5.高效能源。硅片薄片化技术、低成本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备关键技术及工艺;先进风电机组、生物质发电等关键技术及工艺研发;远距离特高压输电、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与消纳、大功率无线充电等关键技术。

6.节能减排。三废高效洁净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高效洁净燃烧、新型余废热高效利用等减排关键技术;建筑节能、半导体照明、能源高效转化等节能关键技术。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属于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对所在县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有示范和引领作用;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产品具有产业带动性,能推动相关产业、企业创新发展。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在国内领先,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3年内须有有效授权或已受理申请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3.申报单位为淮安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

4.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对销售等经济指标不作考核要求。项目完成时,需形成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授权,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领域项目一般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能源与资源领域项目一般须完成小试。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支持。

6.纳入市“158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的企业、制药企业,另有专项安排,本类计划不再支持。

(三)其他事项

1.本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工业企业类)项目分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种。

2.面上项目采取自主申报组织方式,按照本指南要求,由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申报。面上项目拟立项15项左右,每项支持20-30万元,当年拨款10万元,其余后补助。

3.重点项目采取定向或招标组织方式。以通过评估验收的淮安市电子信息产业、盐化新材料产业、特钢及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创新链中遴选的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选题范围,经专家再次论证筛选,确定拟立项重点项目选题,采取定向组织或招标组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重点项目拟立项1-2项,每项支持30-50万元,当年拨款不超过50%,其余后补助。

4.限额申报。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阴区各限报6项;其他县区各限报4项。

(四)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电话:********


附件3

2018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类)

项目申报指南

一、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攻关类

(一)支持重点

围绕农业产业和社发发展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的攻克,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强调解决重大实际问题,强调产学研协同创新。

(二)项目组织

由市科技局以通过评估验收的淮安市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食品产业、优质稻米产业、特色水产产业创新链中遴选的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选题范围,经专家再次论证筛选,确定拟立项重点项目选题,采取定向组织或招标组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本类项目由市科技局另行组织。

二、科技扶贫示范类

(一)支持重点

突出科技人才、专业技术、科技资金和科技服务四位一体,助力“阳光扶贫”,推进科技精准扶贫和科技强农富农支农。

(二)项目组织

由市科技局组织驻淮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特派员,围绕贫困村(社区)的科技需求进行对接,对接成功的结对帮扶项目经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本类项目采取定向组织方式,由市科技局另行组织。

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电话:********


附件4

2018年度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8年度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主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吸引市内外相关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及产业化,聚焦园区创新发展,突出对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源的前期培育,突出对行业关键技术突破性示范应用项目的倾斜支持。

(一)支持重点

1.新材料。新型精细化工产品、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膜材料、纤维材料等开发及应用;微通道反应器在化工清洁安全高效生产中的应用;基于凹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高附加值产品与产业化;岩盐资源深度开发关键技术研发及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盐化工行业清洁生产工艺开发和零排放技术集成示范应用等。

2.特钢及装备制造。高性能金属材料开发及延伸产品产业化;钢铁制造领域节能降耗高效新工艺的集成示范应用;高速高精密、多轴联动等高性能数控机床及智能加工中心、先进工业机器人;智能化工程机械及液压控制系统;高效能、高可靠智能仪器仪表及柔性化、自动化生产线;现代交通、船舶、海工等行业新型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发及产业化等。

3.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制造与封装工艺及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电子、电器核心材料及关键部件研发及产业化;创意设计、工业设计、IC设计和软件设计等服务及软件产品;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在智能工业、智慧城市、智能农业等领域的应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技术装备与系统软件等。

4.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配套用驱动总成及关键零部件、传动总成及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LED芯片制备技术及三维、晶圆级等新型多功能集成封装技术;LED照明应用的光、热、机、电、驱动、控制等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相关设备开发;油、煤、电高效安全开发利用关键技术及相关设备开发;新型能源转换材料、大容量储能设备及关键材料等产业化;输电、控制、智能配用电终端等智能电网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等。

5.生物技术及新医药。新型医疗器械、药物材料开发及产业化;基于生物基材料、氨基酸、发酵工程等的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高效低毒大品种药物改造及二次开发;重大药物品种快速仿制创新和产业化;新型缓控释制剂、新型注射剂等高端制剂品种剂型改造;临床疗效确切、使用安全的中药复方制剂新药开发;传统中药经典名方的二次开发等。

6.现代农业及食品。高性能农机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优质、高产、抗逆动植物新品种的选育及产业化;农副及林特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高附加值果蔬、珍稀食用菌菇等深加工关键技术产业化;淮扬菜工厂化生产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示范;新型农药、兽药和农业生物制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等。

7.其他对我市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项目组织

本年度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分两类组织:

1.重点项目

突出对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支持。采取定向(定题)组织或招标组织方式,分批组织。

2018年首批重点项目围绕“微通道反应器技术在化工清洁安全高效生产中的应用”组织,采取定向(定题)组织方式,按本通知要求申报。

2.面上项目

突出对省成果转化项目的前期培育,突出对省级以上高新区的倾斜支持。采取自主申报组织方式,按本通知要求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须符合计划支持重点领域范围,重点项目围绕“微通道反应器技术在化工清洁安全高效生产中的应用”组织,有一定技术成熟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产业技术有关政策;

(2)项目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支撑;

(3)项目目标产品明确,竞争力强,凝聚科研人才及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效应明显,对提高我市产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4)项目已达或即将到达产业化初期,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产业化目标明确,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5)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的5倍。

2.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企业,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2)企业运营状态良好,具有保障研发及产业化顺利实施的基础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2017年度企业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3)企业具有高素质的创新团队,及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撑;

(4)已获得省、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立项支持过的项目及其内容相近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其他事项

1.面上项目每个县区、淮安工业园区限报1项(拥有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县区,每个基地可增报1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及以上高新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不限额。重点项目不限额。

2.面上项目拟立项5项左右,每项市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均为后补助,项目完成合同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其中贷款贴息不低于20%。重点项目首批拟择优立项1项,市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后补助。

(五)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


附件5

2018年度市创新服务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建设类

2018年度市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建设类计划项目将结合市政府科技创新“二十条政策”,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十百千”行动计划,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突破引领性原创成果,进一步夯实全市自主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重点实验室建设

支持重点: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生命健康等领域,依托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等优势科教单位,开展前瞻性、原创性研究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发,抢占技术制高点。重点支持人工智能、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材料、智能成套装备、医疗卫生、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实验室布局。

组织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条件:申请单位应为我市科教单位,需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基础,有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建设期内实验室新增投资(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4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支持方式:2018年拟新建2-3个市重点实验室,每个重点实验室市拨经费不超过50万元,分年度拨付。

(二)重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重点:2018年重点支持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淮安分中心建设,积极打造淮安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特色品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组织方式:定向组织,由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淮安分中心的承建单位淮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市场运营机构,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支持方式:2018年度市拨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三)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1、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培育点

支持重点:以创建国家级研发机构为目标,择优遴选1-2家竞争优势明显、运行绩效优良、符合国家布局的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进行培育。

组织方式:定向组织,由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论证,择优支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申报条件:技术领域在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布局中尚属空白领域。申报单位在创新优势、产业规模等方面处于国内行业前列,在全国具有明显竞争力,优先支持近三年绩效评估优良、具有争创国家级研发机构工作基础的企业研发机构,原则上申报单位的研发机构已获批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单位主导产品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拥有国内一流水平的专职创新团队和本领域2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

支持方式:每个培育点给予100万元市直接拨款支持,分年度拨付。另给予每个培育点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科技贷款贴息,连续支持3年。

2、企业院士工作站

支持重点:围绕我市“4 2”优势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创新发展需求,突出新兴技术领域,重点依托科技型企业,引进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等高端创新团队,以开展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研发平台共建、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等为重点任务,新建1-2家企业院士工作站。

组织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拥有科研设备及各类科技资源原值总额300万元以上,研发场所相对集中。已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签订合作协议并实质性开展工作,院士及其团队每年累计进站时间不得少于200人日,建站单位要按不低于院士团队人员1:3的比例配备科技人员进站协同工作。申报单位每年提供不低于3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院士工作站的研发活动及配套支持。

支持方式:每家院士工作站市拨经费不超过20万元,分年度拨款,作为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条件建设经费。

(四)申报要求

各县(区)科技局加强对所辖区域的统筹,加大重大项目组织力度,须与市科技局会商后再由项目单位正式报送申报材料。

(五)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条件与服务业处,联系电话:0517-********

二、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类

1.支持重点:按照《淮安市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2018年拟重点围绕生物技术及新医药、规模畜禽、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等产业,布局新建市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2个左右,着力构建开放合作、优势互补、联合研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的产业技术创新组织。项目实施期的主要任务是:制定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梳理产业链中关键性技术难题和拟建设完善的重大创新服务平台目录,形成该产业领域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等。

2.组织方式:由市科技局定向组织,依据《淮安市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家对其建设方案进行论证,择优立项支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3.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可以为产业龙头企业,也可以为学科优势明显的在淮高校院所或引进驻淮的研发机构。其中,企业应为在我市注册并建有独立研发机构的大中型企业。

4.支持方式:拟支持2个左右,每个市拨经费不超过50万元,当年拨款50%,其余资金在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

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产学研处,联系电话: ********


附件6

共性必备佐证材料清单

1.申报单位依法注册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书复印件。

2.申报单位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收入支出决算表)。

3.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须提供其2017年度企业研发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两份表格均须从统计直报系统中全屏截图打印)。

4.申报单位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须提供其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证明。

5.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须提供其获得知识产权贯标备案的文件复印件。

6.项目第一负责人属于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打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附件7

2018年度市科技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 资金单位:万元

计划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总投入

自筹资金

申请资金

备注

说明:1、“推荐单位”指项目主管部门,县区项目包括财政部门,均需盖章。 2、“计划类别”请按照指南二级类别填写。

3、“序号”栏限额申报的项目须按优先级由高到低排序。


附件8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计划类别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主管部门承诺:

1.根据平时了解及掌握情况,该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经认真审核,均与原件一致;

3.依据项目申报材料,该项目及其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符合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要求。

审核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县(区)财政部门承诺:

1.经审核,该项目单位在财政资金使用中无违法及失信行为。

2.项目立项后,依据项目合同及时拨付相关资金。

审核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计划类别”按指南中的二级类别填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技 财政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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