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综合治理水生植物净化水体试验段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延河综合治理水生植物净化水体试验段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河综合治理项目安塞区水生植物净化水体试验段工程已由塞经发[2017]2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延河综合治理项目统筹协调解决,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安塞县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河综合治理项目安塞区水生植物净化水体试验段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溢流坝6座,河卵石净化池2处,水泡75个,清理河道弃渣及生活垃圾10242.31m3,修整河床断面3294.53 m3,种植香蒲、披碱草、芦苇237.5m2。
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项。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注:1、凡参与竞标的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将对投标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并以信用平台核查的信息为准。
2、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自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监理标项: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提供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监理总工程师岗位证及身份证、企业三年(2015年至今)承建过类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已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质证书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可不带资质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须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2楼交易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安塞县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杰
电 话:152*****458
招标代理机构: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刚
电 话:18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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