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下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际竞争性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965,我们竭诚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现招标人资金已到位,具备了招标条件。 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等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张衡路1500号 招标产品清单:(投标人须对下列所有招标产品进行投标,不接受仅对其中部分产品进行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编号 | 数量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18-08111 | 1套 | 2 | 顶空自动进样气相色谱仪 | 18-08112 | 1套 | 3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 18-08113 | 1套 | 4 | 全自动索氏萃取仪 | 18-08114 | 1套 | 5 | 气相色谱仪 | 18-08115 | 2套 | 6 | 氮气氢气空气发生器 | 18-08116 | 1套 | 7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8-08117 | 2套 | 8 | 液相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 18-08118 | 1套 | 9 | 粒子计数器 | 18-08119 | 2套 | 10 | 氢气发生器 | / | 1套 | 11 | 制水机 | / | 1套 | 12 | 离子色谱仪用自动进样器 | / | 1套 | 13 | 气相用进样口 | / | 1套 | 14 | 超纯水制水机 | / | 1套 | 15 | 红外光谱仪配套单点ATR | / | 1套 | 16 | 压缩气体浮游菌系统 | / | 2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正式授权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格式IV-9-4)。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时间: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或80美元,中国境内邮购另加邮资 60元人民币,中国境外邮购另加邮资60美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大厅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可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及“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上发布。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中国国际招标网”注册,注册时应当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在线填写招投标注册登记表,并将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招投标注册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至“中国国际招标网”;境外投标人提交所在地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无印章的,提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招投标注册登记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张衡路1500号 联系人:姚琳 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邮编:200060 联系人:张子豪、孙瑞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zzh@shbid.com 8.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200号 账号:****************6341 账户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SWIFT CODE: PCBCCNBJSHX 行号:********6005 9.免责声明 本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及“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有关本项目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