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4月13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4月13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1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3日—2018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漳州开发区招商大厦二楼环保局(3631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伟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

技改项目

漳州开发区一区

伟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宁寰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汤洋工业园,主要改造内容为将污水处理站臭气密闭收集后,引至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对污水处理站上部进行集气罩封闭,将臭气经引风机引至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臭气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GB14554-93)相应标准标准。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采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以减轻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运营期间,加强噪声源的管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做好收集工作,及时清运;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4、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2

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5万吨建筑

渣土、300万吨场平弃渣项目

漳州开发区四区

福建省招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区,项目总用地面积69899㎡。该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建筑垃圾、建筑渣土及场平弃渣的回收利用,生产规模为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5万吨建筑渣土、300万吨场平弃渣,年产再生骨料200万吨,再生细骨料65万吨,再生机制砂20万吨,环保透水砖80万立方米,泡沫保温砖6万立方米,建筑垃圾再生骨料30万吨,渣土静压砖3万立方米,回填土0.5万吨。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车辆的清洗、石料冲洗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等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环保型移动厕所处置,并定期清理转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间,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利用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相应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清扫等。远期四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食堂含油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四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相应标准。严禁向海洋水体直接排放污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造成污染。运营期间,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1#排气筒排放;场平弃渣破碎、筛分产生粉尘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2#排气筒排放;建筑渣土生产过程中的集料、筛分环节应密闭运输,并在筛分输出端、搅拌投料处安装喷淋装置;采取洒水抑尘、扬尘清扫、地面硬化等综合防控措施,降低运输过程、堆场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污染;餐饮油烟应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采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以减轻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运营期间,加强噪声源的管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做好收集工作,及时清运;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高填深挖,最大限度地减少临时用地占用,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和占用土地资源。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进行整治,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其它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6、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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