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设施及网络设备搬迁升级招标公告

机房设施及网络设备搬迁升级招标公告

机房设施及网络设备搬迁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信息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机房设施及网络设备搬迁升级项目(BJJF-2009-512)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中路3号双全大厦710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联系人: 武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3.采购货物名称及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机房设施及网络设备搬迁升级
195.36

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5.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5.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5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所投产品的单台价格或批量总额大于5万元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唯一的作为代理的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6.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3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6.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按要求携带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9年 6月9日起 (节假日休息)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每天8:30到16:00(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室)
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每套加收100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每份50元。
10.投标时间:2009年7月1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09年7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投标。
15.投标说明:投标人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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