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9线措美县古堆乡至朗县金东乡新改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国道219线措美县古堆乡至朗县金东乡新改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XZJT-18023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为国道219线措美县古堆乡至朗县金东乡新改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219线措美县古堆乡至朗县金东乡新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7〕600号)批准实施。招标委托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招标代理为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219线措美县古堆乡至朗县金东乡新改建工程位于山南市和林芝市境内,起于措美县古堆乡,路线全长329.509km。同步建设两条连接线,总长14.193km。本项目主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m;部分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工程艰巨路段技术指标适当降低。设置公路养护区9处,保通点一处。
2.3标段划分:
标段 | 桩号 | 主要检测内容 |
第一标段 | K1068+580-K1239+705.67 | 竣(交)工、188根桩基桩基完整性、1座大桥34座中桥桥梁动静载检测、3处养护工区1处保通点的房建检测 |
第二标段 | K1242+000-K1401+347.551 | 竣(交)工、136根桩基桩基完整性、1座大桥17座中桥桥梁动静载检测、6处养护工区的房建检测,设立业主中心试验室,全项目按施工单位5%的抽检频率进行检测 |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束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投标人均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并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能独立同时完成路基、路面、桥梁、交安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检测工作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4月至今)累计完成不少于100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类似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业绩(需含有路基、路面、桥梁、交安及配套附属工程检测等相关的检测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协议书)、检测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5年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近五年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查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5分以下。报名时提供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的相一致。
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8年以上相关试验监测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近五年来,
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查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5分以下。报名时提供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的相一致。
以上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件。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5投标单位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
3.6本项目投标人仅允许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西藏自治********_29210.html">区公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名录中。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A级及以上。
4.0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1投标人没有处于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或西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投标资格的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有效期内。
4.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4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结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人员有效证件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报。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召开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前往踏勘,安全自负。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www.xzjtt.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4号
联系人:姚工
电话:****-*******
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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