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坝子居民点截污工程招标公告
中坝子居民点截污工程招标公告
秭归县茅坪镇中坝子居民点截污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GCG[2009]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秭归县建设局委托,就秭归县茅坪镇中坝子居民点截污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承建人,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名称:秭归县茅坪镇中坝子居民点截污工程
2、采购人: 秭归县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3、项目概况:
(1)秭归县茅坪镇中坝子居民点截污工程属三峡库区秭归农村截污处理示范区建设项目内容之一。项目位于秭归县茅坪镇中坝子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居民点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人工湿地处理设施 。
具体施工内容和工程量见谈判文件。
(2)工程地点:秭归县茅坪镇中坝子居民点。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竞争性谈判范围: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为:移民资金。
4、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要求:每个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或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总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4.6税务登记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7投标人必须具有秭归建筑业协会统一新制核发的备案证明。
4.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营)体形式投标。
凡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与本工程的竞争谈判。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时由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要求原件),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6、谈判文件发售:
(1)有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3)地点: 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316室。
(4)时间:2009年5月19日-2009年5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7、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5月24日上午08:00——9: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5月24日上午09:00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4)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证件)接收人: 王大斌
8、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09年5月24日上午09:00
(2)谈判地点: 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评标室。
9、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杨传柱 电话: 138*****206 王大斌 电话: *******
10、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壹万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向出售方一并交纳。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壹万元整人民币)。
采购人: 秭归县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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