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拟建镇原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城乡建设局拟建镇原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A090610-ZYLJCL
1、镇原县城乡建设局拟建镇原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投资[2009]400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内容:
2.1.1主要建设内容:垃圾填埋场、生产生活管理区及其它辅助工程等。
2.1.2 本次镇原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工监理一个标段,工程施工一个标段。
2.2资金来源:城乡建设局拟建镇原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国债及政府配套。
2.3工程建设地点:庆阳市镇原县。
2.4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 年06月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 09 月 30 日。
2.5工程质量 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资质:
4.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参加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
5、投标报名:
5.1参加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本人持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档案查询回执、法人授权委托书、通过年审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证书、取费类别证书、法人代码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IC卡,企业近五年来的企业业绩及代表性项目(企业业绩需带获奖证书原件,代表性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并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须带原件一套,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及法人代表人印章)报名。
5.2参加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及项目总监证原件,并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须带原件一套,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及法人代表人印章)报名。
6、发布时间为 2009 年06月05日,报名时间:2009年06月09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7、报名地点:庆阳市建设大厦(庆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15室)。

招 标 人:镇原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贺先生
办公地址: 镇原县 联系电话:139*****568
邮政编码: 744500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高薪开发区(雁滩)新建区4号区内608-2号路
邮政编码: 73001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窦先生(138*****019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雁滩分理处
帐 号:****************01


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06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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