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包村排洪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月亮包村排洪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秭归县茅坪镇月亮包村排洪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GZB[2009]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茅坪镇月亮包村排洪沟工程实施项目已由县发改局批准,项目业主为秭归县茅坪镇月亮包村委会,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秭归县茅坪镇月亮包村委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土方开挖1854.09M3,石方开挖794.61M3,M7.5浆砌块石1906M3,片石海底107.1M3,C20混凝土318.6M3等。
2.2 工期安排: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 6 月 23 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 9 月 23日,工期93个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文件和图纸范围内的内容。
2.4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水利工程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之合格标准。
2.5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以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近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上岗要求:具有上岗资格规定的要求;
7、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委托人不得用多个资质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6 月 2 日至2009年 6 月 6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316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由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代招标单位收取,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帐 号:****************1307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6 月 15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09年 6 月 15 日上午8:00时---9:00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zgxz.gov.cn)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09年 6 月 2 日。
7.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向 红 电 话: 139*****720
联系人: 王世周 电 话: 156*****168
招标人:秭归县茅坪镇月亮包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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