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村民俗文化活动中心办公楼和食堂施工招标公告
东村民俗文化活动中心办公楼和食堂施工招标公告
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民俗文化活动中心办公楼和食堂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民俗文化活动中心办公楼和食堂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三峡总公司帮扶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筑面积1145.93m2,办公楼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三层;食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一层,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二级。本工程有效使用年限为50年。
2.2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6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10月20日,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秭归建筑业协会统一新制核发的备案证;
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7、投标人须提供1-2份近两年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和质量鉴定证书原件。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要求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318室)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00元,均由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收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交纳。图纸押金及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4.3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 元(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从投标单位总公司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帐 号:****************1307
凭银行进帐回执单,至投标报名地点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同时由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09年6月16日上午8:00时---9:00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站、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09年6月1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 办公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96号7-135(清江大厦对面)
联系人:李胜 联系人:黄 云
联系人:138*****161 联系电话:139*****518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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