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卧式带锯床招标公告

数控卧式带锯床招标公告

*1 报价方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红章):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2 企业法人对代表人(签字人)的授权书,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企业相关资质、承担该项目的相关授权书。

*2 项目报价要求及付款条件:

2.1 报价材料必须有项目分项报价表(含主材品牌、型号及数量;辅材品牌、型号及数量;随机备件品牌、型号及数量;运输、人工、税费等),合计成该项目的总报价。各报价方只能提供一个供货方案、一个对应报价。

2.2其报价为产品运输到我方、卸货及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含质保的含税价格。报价方在项目验收后要出具相应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货到验收合格,我方按合同总价付90%验收款;项目质保期满,且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按合同总价付10%验收款。

*3 项目完成周期要求为: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在用户现场产品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本项目技术质量要求(见附件)。

5所有报价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密封盖章,邮件的封面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之后寄回(送回)我方,快递公司请选择顺丰、申通、韵达三家之一。

邮寄地址:陕西汉中34号信箱技改处;

邮编:723213

收 件 人:魏小平 ****-*******

6于2018年4月18日(截止时间)请联系收件人告知是否参加比价,如不联系收件人,视为放弃处置;所有报价材料必须于2018年4月23日(截止时间)邮寄或送达我方,届时收不到报价方完整的报价材料按报价方自动放弃处置。

7其他相关规定

*7.1报价方要以偏离对比表的形式,逐条对我方“比价采购须知”及“技术质量要求”的条款进行明确对比、响应(符合或不符合);

*7.2所供产品为全新的原产厂商成熟设备,产品技术质量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报价材料必须有①详细的产品性能描述或完整的技术方案(含产品样本)②产品供货明细清单③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文件;

7.3非办公设备要图示产品外形尺寸及动力(风水电汽等)需求的数量及点位;明确产品正常运行环境要求;若要求我方制作设备基础,须提供设备基础图;

7.4所投产品须为原制造厂商正规产品,供货时须提供原制造厂商给予的出厂检测合格证明,并保证原制造厂商提供正规的售后服务,否则因侵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报价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我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5比价采购文件中带“*”指标为重要指标,若“*”项一项指标不满足、或非“*”号项三项以上(不含三项)指标不满足或未响应,将予以废标。

7.6 项目商务联系人:李琴 联系电话:****-*******

项目技术联系人:杨光明 联系电话:153*****971

如对技术指标有异议,请书面阐明理由、加盖公章,传真至****-*******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

2018年4月10日



仓储下料中心数控卧式带锯床技术要求

1.设备名称:数控卧式带锯床

2.设备数量:一台

3.报价币种及报价方式

3.1 报价币种:人民币

3.2报价方式:交货地价(包含设备基地制作、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质保、税费等费用)

4.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

5. 设备用途:

本设备主要用于直径≤300mm金属棒料的切割下料。

*6.基本要求:

要求设备为可编程PLC控制、自动送料、自动夹紧、自动锯切的数控卧式锯床,锯条驱动方式为变频电机驱动,具有高锯切精度和效率。设备具有足够的静态、动态、热态刚度,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动态品质。使用、操作、维护方便,售后服务优良。

7.设备要求及主要规格参数

7.1设备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国际工业标准(ISO),国际电器标准(GB5226.1-2002/IEC 60204-1:2000),符合中国有关安全标准。机床制造精度不低于中国机械行业现行标准。

7.2设备所有零部件和各种仪表的计量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制(SI)的单位;设备的主要部件包括机械、电气装置都有可靠的安全保护,并标有明确的安全警示,以防止错误操作或意外事故损坏机器。

7.3主要技术要求

*7.3.1锯切范围:圆料○φ300mm

方料□320*300(宽×高)。

*7.3.2主电机功率:≥4 KW

*7.3.3锯带张紧:液压自动张紧

7.3.4锯带除屑:自动动力式清除铁屑钢刷装置

*7.3.5送料方式:设备具有自动送料装置,自动送料长度1000mm,单次最大自动送料行程:≥400mm ,可连续多次,最大长度6米。

7.3.6料架工作台架:前接料架长600mm,后送料平台1000mm。

7.3.7结构:大直径立柱和滑套(内附自润轴承),组成稳定的锯切结构。

7.3.8材料夹紧方式:液压夹钳,两面夹紧工件,工件可自锯床后方进入锯切位置,进行锯切。

7.3.9冷却液存储方式:独立冷却液存储箱(含过滤装置),便于更换清洗,容量不小于80L。

7.3.10安全装置:材料未夹紧锯条无法起动设备,焖车或断带自动报警停机装置。

*7.3.11进给速度:无级调速,可根据锯切棒料的材料设置多组锯切参数以供锯切时方便快捷的选择,参数选择使用旋钮式,无须经验就可根据材质、形状、尺寸选择合适的进刀量和锯切压力。并设有快速升降功能。

7.3.12加工表面粗糙度: Ra6.3。

*7.3.13 锯带速度:20~80m/min变频无级调速,锯条驱动电机功率:≥4KW。

7.3.14 锯条冷却方式:循环喷水冷却,独立冷却液存储箱(含过滤装置),便于更换清洗,容量不小于80L。

7.3.15主动锯轮及锯条驱动:主传动为皮带 变频电机传动,锯条线速度可实现在20-80m/min范围内无级调节。

7.3.16对刀装置:为方便锯切时能准确对准锯切位置,设备需有快速对刀装置。

7.3.17锯条导向机构:需有左右导向臂,左右导向臂可根据锯切棒料的直径调节和锁紧。锯条导向方式为钨钢导向轴承压轮,钨钢导向轴承压轮更换方便快捷。

*7.3.18锯条张紧方式:液压油缸驱动张紧,在张紧滑块上安装检测开关,当发生锯条断裂时能刹车停机,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

7.3.19设备底座下端需安装具有自动收集铝屑功能排屑机,铝屑自动收集到设备外的可移动收集箱内。随设备配备有万向轮的可移动铝屑收集箱(收集箱规格不小于600*600*600mm)。

7.3.20设备需安装有低压高亮LED照明灯,方便夜间或光线不好时的对刀和锯切。

7.3.21设备需有完整美观的金属外壳,除操作面板,接送料平台外其他构件及床身四周都有完整美观的设备外壳,外壳开启快捷方便,便于设备检修。

7.3.22液压系统:设备具有独立的液压站,液压控制元件集中安装在液压油箱顶部。

7.3.23电气控制系统:设备具有独立的控制柜,控制柜置于外工作台侧面,操作面板离地高度1100mm左右,便于操作。控制柜面板上安装有各种控制按钮和调节锯条速度、进给速度的电位器。并设有可显示锯条线速度和送料架进给长度的显示屏。

7.3.24设备润滑:设备各运动部件需设有润滑点,能定期加注润滑油润滑。

7.6.25设备涂装:钢铁制件在涂漆前必须酸化、磷化,除去表面的铁锈、氧化皮、有误、污物等,设备表面必须喷涂两层底漆和两层面漆。喷漆颜色为天酞蓝。

7.4托料架技术要求:

7.4.1托料架一侧有导向装置,另一侧有调整夹紧装置。

7.4.2后托料架长度3米;托料架宽度与锯床最大加工宽度等宽;高度与锯床工作台面等高。

7.4.3托料架承载不小于2T。

7.5控制系统:

*7.5.1 PLC可编程控制器。

7.5.2 自动送料控制系统具有长度检测装置,能在显示屏准确显示送料长度。

*7.5.3 具有多工步编程功能,可实现设定好长度和锯切数量后全自动完成整根料的锯切功能。

7.5.4 内存可记忆至少20个工步程序。

7.5.5 断电记忆,对参数、程序、位置进行现场保护。

*7.5.6 具有快速对刀定位和送料长度显示功能。

7.5.7 具有程序计数、工步计数、锯切计数功能。

7.5.8设备操作控制采用显示屏和按钮开关,参数输入简单,方便。设备具有安全连锁装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7.5.9具有无料检测功能和快进转工进功能,锯带高速下降接近到锯切材料时,下降速度应自动改变到正常锯切进给速度,提高效率并减少循环时间。

7.5.10设备配备的变频器、PLC、电机、电气元件为三菱、ABB、西门子、施耐德等国际品牌产品,液压元件、轴承等主要配件均使用国际知名品牌。并在投标文件说详细注明。

*7.6设备精度:

7.6.1 垂直度:≤0.5 mm

7.6.2尺寸精度:≤±0.5mm/1m

7.6.3其它机床几何精度、位置精度按行业国际标准执行。

7.7设备工作环境:

要求机床在下述工作环境下可长时间稳定工作。

电源:380V±10%,50Hz±1Hz。

环境温度:-10~40℃。

相对湿度:<85%。

整机运行噪声≤85dB

7.8设备安全:

*7.8.1设备必须具有过载保护、人身安全防护装置及急停按钮。设备电气控制柜门必须具有开门断电连锁装置,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7.8.2设备必须无故障连续工作24小时以上。

8.设备附件及零备件

8.1提供设备标准配置,随机标准附件和维护工具,并提供附件和工具清单。

8.2提供设备所用优质硬质合金锯条5根,导向轴承10个、钨钢导向压轮4个,防滑金属工作踏板一个(规格:长1500*宽650*高120mm)。

8.3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8.3.1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基础图(合同签订后一月内提供)、电气液压原理图、装箱清单。

8.3.2设备主要外购件使用、维修说明书和制造厂家名称、联系方式。

8.3.3上述资料提供纸质文件三套,资料随设备一起提供。

9.设备售后服务要求

9.1卖方负责机床的安装、调试。

9.2卖方在买方安装现场对操作、维修及编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要求卖方有完整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

9.3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整机为一年,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12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并提供维修方案。对短时间无法修复的严重故障,应在维修期间提供备用加工设备或采取其它等效措施,以保证不会导致买方因设备故障而停产造成损失。

9.4设备保修期过后,要求能终身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和备件供应。

10.设备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10.1验收标准:

10.1.1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和出厂精度检测报告,如有计量仪表、传感器等器件需提供第三方检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10.1.2提供设备的装箱单、备件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各3份。

10.1.3验收设备精度、功能、配置、试加工。

10.2验收程序:

10.2.1 验收分两部分:预验收和终验收。

设备预验收在卖方现场进行,检查供应的备件附件,机床几何精度检测,并进行试件加工,预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方可发货。

10.2.2设备在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最终验收,卖方派人员参加终验收全过程;检查供应的备件附件,进行机床安装调试,检验几何精度,合格后进行试件加工,并连续工作24小时无故障后进行最终验收。同时对买方进行操作、维修等技术培训. 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由卖方负责整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有效。质保期自最终验收结束日起计算。

11.设备包装要求、运输方式及安装

11.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预验收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染。

11.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能够满足长途运输的要求,避免受天气、运输影响产品性能和美观。。包装尺寸在10000 mm*2800mm*2800mm以内。

11.3.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产品包装应牢固,箱体上应有“防潮”、“不得倒置”等标志,起吊位置及重心位置亦应有明显标识。

11.4.设备如需制作安装基地,需在设备现场安装前一个月完成,设备基础由卖方负责制作。

12交货地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项目现场。



标签: 卧式带锯床 数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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