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二号煤矿场区道路尾工及地面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银星二号煤矿场区道路尾工及地面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银星二号煤矿场区道路尾工及地面零星工程施工。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银星二号煤矿场区道路尾工及地面零星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场区道路尾工及地面零星工程施工,位于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海子井村银星二号煤矿。

2.3招标范围:

2.3.1地面三网接口:地面注浆管路铺设、贮水池溢流井外排管路铺设、主井井口房消防水接口、副井井口房消防水接口、提升机房消防水接口、主井井口房排水接口、主井口刷靴机排水、提升机房排水接口、压风机房给水接口、压风机房排水接口、通风机房给水接口、通风机房排水接口、选煤厂室外厕所给水接口、门卫房给水接口、门卫房排水接口、灌浆站采暖接口、通风机房及风门采暖接口、行人走廊采暖接口、选煤厂室外厕所采暖接口等。

2.3.2地面零星工程:办公楼地下室采暖、高位翻矸机房道路两侧砌筑挡土墙、地面窄轨铺设、地磅房与运煤公路接口、食堂燃气管路铺设、空压机储气罐遮阳棚、抗灾管路与矿井水管路连接处阀门井、综采设备库、材料库PC板采光带更换、辅助机房环氧地坪、银星二矿线11#塔基处理、室外地下消防栓标识牌、机电类图牌板、安全类图牌板制作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工程、档案室防盗窗、厂区西南角排水沟、35KV变电所排水沟、综采设备库、材料库、机修间供暖及消防设施维修、场区内外土方平整、场区外排水沟、场区三网管沟清理修复、机修院大门更换、围墙处增加轨道入口大门、矿井外排管路、综合生产指挥楼门厅、工业场地护坡、砖垛铁栅围墙工程、空压机房与制氮机房扩建。

2.3.3场区、选煤厂剩余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

2.3.4预估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工程项目明细表。

2.3.5甲供材料清单(除甲供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及附件均由投标人提供)。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方砖

7870


2

路边石

493


3

面包砖

3658


2.4相关要求:

其他施工做法及要求详见技术标准、要求及图纸。

2.5工期:180日历天。计划2018年5月10 日开工,2018年11月 10日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方确定为准)。

2.6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海子井村银星二号煤矿。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外省企业需办理《进宁许可证》;

3.1.4企业近三年(2015-2017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三项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时携带合同原件备审),具有充足的内部资源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5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6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及拟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有近三年(2015-2017年)类似工程管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注册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2015-2017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3.1.8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9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建造师证及注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人需带原件备审)。

(b)企业近三年(2015-2017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

(d)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2015-2017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e)由司法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近2年(2015-2017年)涉及诉讼的证明材料。

(f)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g)近三年(2015-2017年)质量回访记录,包括使用单位联系方式、竣工时间和质量状况、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处理效果。

(h)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近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盖章原件(回执确认单附后)、电汇汇款底单4.4条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相关证件盖章扫描或复印件发送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确认单、电汇汇款底单及4.4条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相关证件审核并通过,招标文件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购买时间:2018年4月16 日-2018年4 月20日,9:30-11:30、13:30-16: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3购买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物流楼三楼煤炭事业部经营科。(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需要来现场购买)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投标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安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单位同类项目业绩2份(以合同件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6)附件1;

(7)附件2。

将上述材料扫描后以投标单位名称命名,其中需将(7)以Excel格式保存,一并********8@qq.com">发送至********8@qq.com。

5.现场勘察

不组织。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投标保证金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4投标人为中石化直属或改制企业的,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出。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名 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工行宁夏分行营业部

账 号: ****************528

地 址: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海子井村

联系人及电话:****-*******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2018年5月7日8:30-9:00。

9.2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9:00。

9.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9.4递交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8年5月7日9:00。

10.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3开标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1.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3.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康慧

电话:****-*******

电子邮箱:********8@qq.com

监督与管理部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传真:****-*******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

投标确认函(回执确认单)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18年月日收到《银星二号煤矿场区道路尾工及地面零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 / □ 不同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公司及本招标项目联系人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行名称


银行帐号


行号


姓 名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是否参加投标


注:1.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4.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qq.com。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二○一八年 月日

(电汇汇款底单复印件)

附件2:

标书费发票申请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地址

发票用电话

开户行

银行

账号

银行联行号

纳税人识别号

邮政编码

1










2







































备注:1.填完本表的同时,将贵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用手机拍照片以图片格式保存后发过来!

2.标书费的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标签: 地面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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