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延安路等8条路段LED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漳州市延安路等8条路段LED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受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600]CS[GK]*******-1、漳州市延安路等8条路段LED节能改造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600]CS[GK]*******-1

2、项目名称:漳州市延安路等8条路段LED节能改造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其他灯具 1(批)*******
*******45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300WLED灯具、150WLED灯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各壹份。检测报告中的内容至少含:光电性能检测等。备注:检测报告须完整提供,不得缺页。
提供300WLED灯具(安装接口孔径规格为76mm)、150WLED灯具(安装接口孔径规格为60mm)的样品各壹盏;投标所提供的样品须跟检测报告中的样品照片一致。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样品,若未提供或者所提供的样品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标。 1.LED模块应采用分散式模块的封装方式; 2.LED灯具效能不应低于120(lm/W)。 注:在投标人提供的2份LED灯具检测报告中体现。 3.灯具内应设置独立的电气室(腔)。灯具接口、接线、接线端子应布置于灯具内部。 备注:投标人须满足上述条件要求且所提供的样品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标。样品于开标时提供。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投标厂家原品牌自主生产的。原品牌自主生产指投标单位名称、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检测报告上的标称生产单位及灯具铭牌上体现的制造商单位名称均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若单位名称变更,则须提供相关变更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标。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外观等要求。投标人所投的产品的外形、尺寸及颜色要求须满足施工图要求(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否则视为无效标。
相关承诺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需要承诺的条款均提交在资格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交,按无效标处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4-13 16:45报名截止时间:2018-04-28 17: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5-04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5-04 09:00,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开标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中段污水提升泵站综合楼

联系人姓名:朱荣武

联系电话:139*****506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金星路41-2号3楼

项目联系人:小蔡、小曾

联系电话:****-*******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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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改造 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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