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廉租住房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本级廉租住房三期工程(11#~16#楼),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同时取得了防城港市防城区招标投标站的招标备案批准,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防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资 ,招标人为防城港市防城区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主体、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工程等。

2.2建设规模: 约10000㎡。

2.3工程建设地点:防城区河西区。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1月,工期21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Ⅰ标(11#~13#楼)共约4600M2;Ⅱ标(14#~16#楼)共约5400M2;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在过去3年中成功地完成过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都可以报名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投标(但一个施工企业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8日至2009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防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防城区建设局办公楼一楼)处报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报名条件及需提供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5.1报名条件:投标人必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其中一人(与资质证书的人员一致)和项目经理人亲自到场报名。

5.2需提供材料:

①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到场报名人、联系人的身份证。

②提供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合格证书。

③项目经理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防城区建设局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

邮 编:538001

联系人:吴能鑫

电 话:138*****61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西湾广场康晨小区A-3栋二楼

邮 编:538001

联 系 人:张 永

电 话:****-*******135*****098

传 真:****-*******

二OO九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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