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民政局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FXD2018-XF-C01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丰县]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民政局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FXD2018-XF-C01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4-14]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民政局的委托,现就其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运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XFXD2018-XF-C014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运营服务

(国内服务)

1

1、项目情况说明

1.1项目整体情况:

(1)信丰县综合社会福利院位于信丰县嘉定镇上七里村与马路坑村交接处,距105国道约0.5公里,项目占地面积140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6620.78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和老年公寓A栋,实际床位350个(儿童部50个),二期建筑面积6310.88平方米,设计床位150个。一期的综合楼共5层,包括综合部、儿童部和服务部。老年公寓主要由老年人生活用房、办公人员管理用房、公共服务及设施用房等组成,配备会议室、食堂、机房等,并安装残疾人坡道、电梯等无障碍设施。还将建有医疗康复中心、休闲健身中心、小型运动场等配套设施。

(2)残疾人康复中心占地面积60亩,总建筑8181平方米,直接用于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业务用房为7000平方米,设置残疾人坡道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康复用房、重度残疾人康复托养用房等配套设施。

1.2项目名称:信丰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

1.3项目地点:信丰县嘉定镇上七里村与马路坑村交接处。

1.4项目采购人:信丰县民政局、信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2.项目运作模式

2.1项目由信丰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牵头建设,提供给成交人经营,综合社会福利院经营年限为20年,残疾人康复中心经营年限10年,合同期满后,成交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2自签订运营合同之日起成交人需按以下方式向信丰县财政缴纳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其中县综合社会福利院项目营运前5年免交,从第6年起至第10年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缴纳,从第11年起至第15年按每月每平方米2元缴纳,从第16年起至第20年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缴纳;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营运前5年免交,从第6年起至第10年按每月每平方米2元缴纳。(备注: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2.3养老、助残、儿童部配套设施设备资金由成交人投入。

2.4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如需要将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和残疾对象提供给成交人,则成交人需提供足够比例的床位用于接收保障对象,并按照实际入住人数将其基本养老、助残服务费用(不含医疗、康复、医院护理收费),由采购人按政府核定的供养标准支付给成交人,与成交人实际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采购人负责筹集。成交人实施残疾人康复托养项目须具备和取得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按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中心只能用于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信丰县民政局可将集中供养的孤儿和集中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托管给成交人,并按政府核定的供养标准支付给成交人,信丰县民政局不承担与成交人实际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

1. 2.5 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受上述政府执行的购买服务标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圆整(600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止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磋商地点:20180426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人民币陆万圆整(60000.00元)。

(九)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但本项目不存在响应报价。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自签订运营合同之日起成交人需按以下方式向信丰县财政缴纳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其中县综合社会福利院项目营运前5年免交,从第6年起至第10年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缴纳,从第11年起至第15年按每月每平方米2元缴纳,从第16年起至第20年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缴纳;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营运前5年免交,从第6年起至第10年按每月每平方米2元缴纳。(备注: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信丰县民政局

地 址:信丰县嘉定镇阳明中路59号

联 系 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 系 人:刘小冰

电 话:****-*******

公司邮箱:xfxdztb@126.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1510 2012 0900 0025 842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公建民营 福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