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受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PSJY********91
2. 项目名称: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总公司(总所)授权的分公司(分所),须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分公司(分所)参与投标则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所)授权书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分公司(分所)仅限一家单位参与;由于新版营业执照无法体现营业范围,若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需要体现经营范围,则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或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中相关备案情况(须体现评审内容)截图加盖公章。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报投标人公章;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2015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不存在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情形;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
(6)截至开标当日,评标前,投标人未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诚信档案”栏目(http://www.zfcg.sz.gov.cn/cgjg/cxda/)被记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及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记录黑名单,且均在有效期内的。(以开标当日以上网站公布的为准,由工作人员集中查询)。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8年04月13日20时 至2018年04月20日17时期间登录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ps.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资格初审及投标报名: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8年04月20日17时前携带本项目“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600元,逾期不接受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投标人资格初审时可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将“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7.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8. 答疑事项:2018年04月20日17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8年04月24日前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9.本项目实行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同时提供附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光盘)。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8日09:30
11.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8日09:30
12.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演示。
13.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14.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开标室现场开标。
1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7.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8.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s.szzfcg.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9.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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