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达公司被服类采购(HCDDL2J2018005)质疑答复函
华诚达公司被服类采购(HCDDL2J2018005)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航宇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 邮编:543002
联系人:李济高 联系电话:180*****512
二、质疑项目名称:被服类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HCDDL2J*******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收悉你公司邮寄(邮戳日期2018年4月12日)的关于“被服类采购(HCDDL2J*******)”项目质疑函一份(落款日期2018年4月12日),质疑事项如下:
质疑事项:
1、该项目采购文件P15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5关于“被套要求”的规定,违反政府采购关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规定;
2、该项目采购文件P9,13.1(1)“提供由市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被套质检报告(必须提供,原件放在竞标文件正本,送检人必须为竞标单位,否则其竞标无效)”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一)所定义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的规定,应该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针对上述质疑事项的答复:
1、被套要求详见2018年4月15日“被服类采购HCDDZC2J*******更改公告(二)”的内容。
2、要求提供的质检报告,并没有要求检验日期为公告报名期内,且到竞标截止日期止,竞标单位有足够时间送检,并取得质检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故本项质疑无效,驳回质疑。
3、详见2018年4月15日“被服类采购HCDDZC2J*******更改公告(二)”的内容。
如你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投诉
特此答复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5日
标签: 被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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