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石路延长段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洲石路延长段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延长段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



工 程 编 号:qt********02
工 程 名 称: 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延长段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招 标 内 容:主要包括本项目道路、桥涵、给排水、电力、电信、照明、燃气、交通等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招标
招标部分估价:100.450000万元
工 程 地 点: 深圳市宝安区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1) 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2)同时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及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甲级(道路、桥隧)资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主办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甲级(道路、桥隧)资质,联合体另一成员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路桥专业高级职称
其他:(1) 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和深圳市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未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必须满足此项要求;
(2) 连续三年在深纳税累计超过150万元(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明);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满足此项要求;
(3) 在深圳市有稳定的设计队伍(需提供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道路工程专项负责人、桥梁工程专项负责人、给排水工程专项负责人、电力专项负责人等主要人员(人员总数不少于10个)在深圳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主办人提供。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 企业投标卡;
2、 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3、 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专业技术证书,执业资格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8、 税务部门开具的,能够证明符合纳税要求的税务登记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9、 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06月10日09:00时 至 2009年06月16日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 李卫平
招 标 人: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经 办 人: 王小哲
联 系 电 话: ********6654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冶涛 ********3709, 134*****1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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