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外环路工程第三标段(K3+220~K3+950)招标公告

石岩外环路工程第三标段(K3+220~K3+950)招标公告

石岩外环路(爱群路-华宁路)工程第三标段(K3+220~K3+950)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090073
项 目 名 称:石岩外环路(爱群路-华宁路)工程
工 程 编 号:****************1
招标工程名称: 石岩外环路(爱群路-华宁路)工程第三标段(K3+220~K3+950)
工 程 地 址:石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石岩外环路(爱群路-华宁路)工程位于宝安区中部石岩街道,大浪街道辖区,呈东西走向,西接石岩街道北环路(现状),东接大浪街道华宁路(在建中)。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韦工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8*****707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
经 办 人:李柳明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5*****721
计划总投资:96173.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367.3015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本次招标内容:给排水管道工程;挡墙护坡;交通监控;电信管道;电力管道;交通安全设施;燃气管道; 市政道路; 市政桥梁;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7月20日 至 2010年10月2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6月10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09年6月30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平均值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6月20日10: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09年6月25日10:00时,
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5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至今已完成单跨跨度为30米及以上的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的施工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
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施工图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平面图,剖面图等能证明其同类工程经验的图纸)(验原件)
其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该部门公章的原件)。若工程已竣工而未验收,则需提供该工程建设单位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已竣工,并加盖该工程建设单位单位公章。(提供原件)。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深圳市以外的,还应提交业绩所在地省或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交该业绩证明文件出具单位及该业绩的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固定电话以备核查(并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如经招标人核实投标申请人提交的业绩核查电话,非该业绩证明文件出具单位及该业绩的建设单位的电话或无法接通的,该业绩将被视为虚假业绩,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并将该投标申请人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文件上报广东省及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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