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8年04月15日 10: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9:00至2018年04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预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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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
****-********附件:
附件1水罐消防车------公告.docx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FHGJ-2018-0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
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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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项目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有符合该项目的生产、销售经营范围。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3C证书和检测报告。经销商需提供厂家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原件,并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报名登记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内容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报名登记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每年提供至少一份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中标公示作为业绩证明材料)。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9:00至2018年04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登记,登记合格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JFHGJ-2018-0020
1.采购条件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同江市
2.3资金来源及项目金额:财政资金,¥80万元。
2.4采购内容:8吨水罐消防车、消防装备器材(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2.6供货质量:符合现行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有符合该项目的生产、销售经营范围。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3C证书和检测报告。经销商需提供厂家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原件,并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报名登记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内容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报名登记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每年提供至少一份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中标公示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无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本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登记,登记合格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其它
供应商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江市消防大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9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日 期:2018年04月1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