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调制格式用于百G百公里传输超低成本城域光传输设备研制及示范-100G便携式测试分析仪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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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基于调制格式用于百G百公里传输超低成本城域光传输设备研制及示范项目-100G便携式测试分析仪(第二次)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基于调制格式用于百G百公里传输超低成本城域光传输设备研制及示范项目-100G便携式测试分析仪(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基于调制格式用于百G百公里传输超低成本城域光传输设备研制及示范项目-100G便携式测试分析仪(第二次)(项目编号:GXTFZB-2018-DX-0403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1台便携式测试分析仪表,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性质
计量单位
单位数量
备注
1
100G便携式测试分析仪
1
台
详细参数参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将依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采购方最终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
1.3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6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开展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2 参选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经营范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至今照”即可;
2.3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应答产品对应型号的唯一授权书。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对同一型号应答的,取制造商的参选文件参与评审,代理商参选无效;若不同代理商所代理的产品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代理商将全部被否决。
2.4 参选人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应覆盖测试分析仪的设计、生产制造、服务等相关内容;
2.5 参选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国内销售100G传输测试仪表的合同金额(累计)达2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以订单或结算合同时间为准,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2.7 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2.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a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b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d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e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法合同约定的;
f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23日,北京时间8时30分至17时30分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南宁市苏州路2号6楼)。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比选文件,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文件费”,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邮箱、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发至gxtfzb@189.cn后联系黄小姐,联系方式****-*******;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款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18年4月26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建信路1号2楼VIP4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本次唱价会议将于上述应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参加现场唱价的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持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6.2 样品检测费:无。
6.3 样品递交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参数要求
1
100G便携式测试分析仪
1
台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6.4 样品递交注意事项:
a) 样品递交封装要求:样品需全部密封贴上标签递交(标签上注明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所有样品要求统一密封提交。
b) 样品接收人:廖庆巧电话:180*****353
c) 本项目中选结果发出后,中选人的样品将进行封样保存,待完成供货后7日内由中选人自行领取;未中选的参选样品将于中选结果发布后7日内由参选人自行领取;逾期未领取的样品采购方有权自行处理。
d) 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参选无效。
e) 提供的样品品牌型号和参选报价的品牌型号需一致,否则参选无效。
7. 参选人注册
7.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建信路1号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广西南宁建信路1号中国电信广西公司监察部
电 话: (0771)*******
电子邮件:jjzjcs@telco.gx.cn、177*****836@189.cn">177*****836@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7号世纪商都A座1505_
邮 编:530000
联系人:谢铧乐
电话:****-*******/189*****523
电子邮件:189*****523@189.cn">189*****523@189.cn
联系人2:廖庆巧
电话:****-*******/ 180*****353
电子邮箱:180*****353@189.cn">180*****353@189.cn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 号:****************1096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盖章)
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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