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消防隐患整改及工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购物中心消防隐患整改及工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梅河口百货纺织品总公司购物中心消防隐患整改及工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0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百货纺织品总公司购物中心消防隐患整改及工程维修工程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梅河口百货纺织品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梅河口百货纺织品总公司购物中心消防隐患整改及工程维修工程。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项目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11 日,工期 62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4 月 13 日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持单位介绍信报名。购买文件时需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证书(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梅河口百货纺织品总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和平大街中段3号
联系人: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张慧
电话: 136*****43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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