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审计服务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审计局审计服务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同江市审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江市审计局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江市审计局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DYZB(F)-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江市审计局
地址:同江市
联系方式:赵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451-82322152、********、********转800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同江市审计局的委托,对同江市审计局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审计局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2项目编号:DYZB(F)-公-*******;
2.3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4招标内容:审计服务机构入围不少于7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服务期:两年(2018年-2019年);
2.6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3.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工程造价审计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拟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3.5已经入选2016-2017年同江市政府投资管理办公室工程结算审核类服务企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参与2018-2019年同江市政府投资管理办公室工程结算审核类服务企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9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3.11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
4.1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招标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3公告期限: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05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江市审计局
采购人地址:同江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22152、********、********转8006
传真:0451-82322152、********、********转8014
财务:0451-82322152、********、********转8016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3.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工程造价审计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拟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3.5已经入选2016-2017年同江市政府投资管理办公室工程结算审核类服务企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参与2018-2019年同江市政府投资管理办公室工程结算审核类服务企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6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7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3.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9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3.11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4.1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招标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4.3公告期限: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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