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合库)招标公告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合库)招标公告
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绥中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为绥中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数据汇总合库)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绥中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数据汇总合库)
2.招标单位:绥中县国土资源局
3.建设地点:绥中县
4.工程规模:一个标段。已投标绥中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测绘或监理)项目
的作业单位不得兼投本项目。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30 日,竣工日期2019年2月28日。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8.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具体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9.招标范围:对绥中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数据库汇总合库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国家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需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
须提供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建库或管理软件相关著作权;
3、投标人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5、具备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督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B
级(含)及以上信用报告(信用辽宁为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8日8:30-11:30时,13: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到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企业信用报告(需开标时提供)。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8日8:30-11:30时,13: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到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28号江南甲地A座501号】,在报名期间必须在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否则无效。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09:30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绥中县绥中镇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人:刘铁林
电 话:04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28号江南甲地A座501号
联系人:张久永
电 话:***-********
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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