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永红消防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永红消防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永红消防站建筑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市消防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市消防支队 ,代建公司为 哈尔滨市共义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基本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哈尔滨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永红消防站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规模约2653.6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建筑物外2米以内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土、水、电、消防及工程量清单内装饰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永红村哈双公路边 ;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09年7月10日~2009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 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仅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其中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超过7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09 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市民安街122号)第二报名室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含光盘)售价 200 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 6 月 16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市民安街122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于 2009 年 6 月 9 日至 2009 年 6 月 15 日在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市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代建公司: 哈尔滨市共义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市道里区工程街29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11号 邮 编: 150018
联 系 人: 陈 鹏 联 系 人: 姜 娜
电 话: 139*****522 电 话: ****-********
日期: 2009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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