虏克电梯产业园项目道路及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虏克电梯产业园项目道路及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虏克电梯产业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经落实,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虏克电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及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虏克电梯产业园项目道路及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荥阳市中原西路9号。
2.3 建设规模:占地约207亩,总建筑面积达14万平方米,包括7m/s的高速梯试验塔、办公楼、研发中心、制造工厂和物流发运中心等。
2.4 招标范围:虏克电梯产业园厂区内道路及室外的给排水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5 工期:二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以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3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或管网工程相关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5 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14日至2018年4月1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注册证、职称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社保证明、企业业绩以及项目经理业绩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楼参加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及清单提供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虏克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荥阳市中原西路9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137*****549
招标代理: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楼
联 系 人:徐先生、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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