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投光灯、PE管招标公告
电缆、投光灯、PE管招标公告
黄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电缆、投光灯、PE管询价采购函
黄询采2009-44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将以询价方式对一批电缆、投光灯、PE管询价采购。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明: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采购需求、数量及相关要求,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询价小组确认,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并由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
2、本中心不接受开标后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报价谋取中标。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买方签订合同。若中标后,以规格不全或不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履行合同中有不当行为的,本中心将对供应商做不良行为记录。
3、若在投标截止日2日后未接到中标通知书,即为落标,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4、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清单和要求”。若投标文件中有选择性报价,该报价为无效报价。
5、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投标供应商应对工程的质量、供货时间、保修期等做出书面承诺。
7、中标人应按合同总额1.5%缴纳中标服务费。
二、采购要求
1、光源电器质保期两年。电缆埋深深度为0.5m,电缆井深度为0.8m,砖砌,内粉。
2、报价含供材、施工、维护两年。
3、资质:道路照明三级以上。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原件及近两年同类工程业绩、项目部人员名单等。
详细采购资料请到采购中心索取。
三、标书投递
本次询价的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含资质证明文件),请在2009年6月5日16时前密封后加盖公章送或特快专递至黄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接收。
四、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70%;审评结束付至审计价的90%;一年后付至95%;二年期满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余款。
五、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传真)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财政大楼7楼
邮 编:245000
开户行:市工行世纪分理处
账 号:13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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