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贡县扎玉镇吾同村家庭生态度假村项目招标公告

左贡县扎玉镇吾同村家庭生态度假村项目招标公告

左贡县扎玉镇吾同村家庭生态度假村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HC-XZZB-RGSC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左贡县扎玉镇吾同村家庭生态度假村项目 已由左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左发改发【2018】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左贡县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左贡县;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 新建度假村建筑面积991.7平方米及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详见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和自治区颁发的并在区内登记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3.3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建筑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到昌都市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昌都办事处(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天使花园5栋2单元1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②经办人身份证;

③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应上岗证;

(以上资料第①项须提供原件,第②至④项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7日上午10时30分以前送至左贡县项目管理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左贡县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左贡县旅游局

招标代理:昌都市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天使花园5栋2单元1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4月16日



标签: 度假村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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