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废旧设备处理竞价项目(20180413)-非招标公告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废旧设备处理竞价项目(20180413)-非招标公告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废旧设备处理竞价公告

1、项目名称: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废旧设备处理竞价项目

2、公开竞价内容:废旧字盘地中衡、电动运输车、叉车。(详见公告附件)

3、公开竞价报名

凡有意参加公开竞价收购商,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17:00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cp.cnnc.com.cn)报名。

4、公开竞价开始时间:2017年4月23日上午10:00整。

5、公开竞价结束时间:2017年4月23日上午11:00整。

6、勘察实物:参加竞价的收购商报名后,如需勘察实物,请按下方联系方式,商定具体勘察时间。

7、联系方式:

出售方: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联系 人:张家仓

联系电话:***-********,手机:131*****711



第二章公开竞价须知

1、出售方

“出售方”特指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2、公开竞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属于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2.2公开竞价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开竞价文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3再生资源回收资质,治安备案表。

3、废旧设备交货期和交货地点、方式

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转让完毕。

3.2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3.3交货方式:中标方自行负责废旧设备拆装、装卸及运输。

4、竞价人报价和货币

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竞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5、成交标准

本次竞价不分包,不接受收购商对某单一产品的报价,执行网上报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价人为中标收购商;否则不成交。

6、授予和签订合同

6.1、成交方确定后,出售方公布结果。

6.2、成交方应在出售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处理方签订处理合同。

6.3、如果成交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售方签订合同,出售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出售方可将合同授予第二成交候选方或重新竞价。

第三章公开竞价内容

1、公开竞价物资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2、处理要求:

2.1收购商遵守出售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时不得影响出售方正常工作。

2.2收购商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废旧设备处理工作。

2.3收购商处理设备过程所发生的拆除、装卸、吊运、捆绑、运输等费用自理。

2.4收购商应组织好所需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安全。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造成出售方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2.5收购商交清所有物资的货款,并办理好相关出门手续后方可出院。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2018年4月16日




附件下载:********bk8j.docx">报废设备明细.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废旧设备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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