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至京赞线绿化工程(EPC)招标公告

政府至京赞线绿化工程(EPC)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新井线北洼乡政府至京赞线绿化工程(EPC)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张亮
项目联系电话:137*****120
采购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339.768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5月08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4-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4-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在公告发布之前明确写明“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的字样。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无效),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4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7单项施工合同270万以上的绿化业绩(2015年4月至今),提供网上公示页、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能够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报名者:于2018年4月 16日至2018年4月 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节假日休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成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成员应提供);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成员需在各自公司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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