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山·浩然居”、“祥龙·泰然居”、“邓城·芳草园”保障性住房项目结算审核社会中介机构选取第一、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岘山·浩然居”、“祥龙·泰然居”、“邓城·芳草园”保障性住房项目结算审核社会中介机构选取第一、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岘山·浩然居”、“祥龙·泰然居”、“邓城·芳草园”保障性住房项目结算审核社会中介机构选取第一、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4-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岘山·浩然居”、“祥龙·泰然居”、“邓城·芳草园”保障性住房项目结算审核社会中介机构选取(工程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工程结算审核社会中介机构。
2、招标内容
2.1本项目招标标段:
第一标段:“岘山·浩然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结算审核内容包括建筑安装、消防设施、室外配套、供电等工程或服务结算审核,工程造价约4.3亿元)。
第三标段:“邓城·芳草园”保障性住房项目(结算审核内容包括室外配套工程等结算审核,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标准及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造价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时间为准),在本单位注册。
(4)近两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独立完成过两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类似高层房建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服务。
(5)近两年(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
(6)本项目须配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名(不含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必须包含土建、安装)。
(7)投标人须在襄阳市市区有固定办公地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外地企业须在襄阳设有分公司,以分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注册地址为准)。
3.2、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造价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时间为准),在本单位注册。
(4)近两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独立完成过两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房建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服务。
(5)近两年(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
(6)本项目须配备的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名(不含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必须包含土建、安装)。
3.3、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8年4月17日9:00至2018年4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 址:樊城区新华路7号
联系人:董坤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路217号
联 系 人:潘雪佳
电 话:138*****66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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