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经侦信息网改造及视频会议室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经侦信息网改造及视频会议室设备招标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经侦信息网改造及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经侦信息网改造及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财谈判(2009XDDL)1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为:A包:经侦互联平台应用软件开发及经侦信息网建设改造;B包: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所有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A包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B包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所有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A包的供应商需具有公安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内网网站系统改造、报表汇总系统建设等项目的经验,并具有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6、B包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国际国内主流品牌,性能稳定的产品,软件需支持中国7号、ISDN信令,具有与中国网通、中国移动通过中国7号信令或ISDN PRI信令联网的成功案例。

7、B包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安装后能够实现下列要求:

(1) 满足《河南省公安图像信息系统技术要求及规范》中的技术规范,能够与现有已建成的郑州公安图像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互控。

(2) 能通过专线线路(2兆)可控制会场摄像机。

(3) 可通过远征操作对分局数据进行调整。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6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30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份,证件的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09年6月17日上午8:30-9:30分

谈判响应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东明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市公安局身份证制证所会议室

七、:谈判会议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09年6月 17日上午9:30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侯伟、岳华、张秋月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一部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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