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微型照明工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青岛地铁微型照明工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微型照明工具 采购项目以比选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1、计划编码: 2018-YYWZ-CG-59
2、项目名称:微型照明工具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多功能袖珍信号灯、袖珍调光电筒等物资一批
项目控制价: 46.36万元
4、比选申请人资格、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供货能力;
4.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比选物资;
4.4本项目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直接授权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6有以下不良行为记录的比选申请人,采购人不接受其参选: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比选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其他地铁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③其它不良行为记录的。
5、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上发布。
6、采购文件获取
6.1时间: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19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6.2 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地铁3号线车辆段综合基地综合维修楼A418室;
6.3 比选申请人可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比选采购文件。如需邮寄方式获取的,邮寄过程中文件的遗失、损毁、逾期以及其他任何问题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邮寄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6.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下载并打印的工商公示信息、企业公示信息页面内容(含登记、备案、行政处罚、严重违法页面信息)(加盖公章)。
7、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和递交方式
7.1递交截止时间(邮寄递交送达时间):2018年4月24日14时00分之前;
7.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地铁3号线车辆段综合基地综合维修楼评审室(1号);
7.3递交方式:比选申请人或授权代表原则上应现场递交比选文件。如需邮寄方式投递的,邮寄过程中文件的遗失、损毁、逾期以及其他任何问题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邮寄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8、采购文件的询问、澄清或修改
获得比选采购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凡对本比选采购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8年4月20日17时00分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人,质询内容不得涉及对比选文件或报价做实质性变更。
采购人在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可对比选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比选采购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内容构成比选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地铁3号线车辆段综合基地综合维修楼A418室
联 系 人:纪工
E-mail : yygswzb@126.com
邮政编码: 266000
2018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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