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延发改环资【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延安国锦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榆林市远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川口村黑豆沟。
2.2工程规模:处理生活垃圾量650t/d,处理污泥50t/d,配套建设1×550t/d CFB垃圾焚烧锅炉(预处理后垃圾) 1×N12MW汽轮发电机组,预留扩建场地。投资估算为32385万元。
2.3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垃圾接收、储存及运送系统;垃圾焚烧系统;CFB锅炉土建及安装工程;汽轮发电机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渗沥液处理土建及安装工程;烟气净化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飞灰固化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变配电系统;主厂房、综合楼、工业水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电子汽车衡及地磅房、点火油库、脱硝氨水泵房、门卫、传达室、停车场、垃圾输送道路、烟囱及本工程道路、绿化。
包括厂区红线内所有施工及安装工程。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合同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为非失信人员;企业为非失信且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本企业和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监近三年(2015年至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各不少于一项(监理合同需要体现姓名),并提供合同发放机构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备后查或考察,不得弄虚造假,否则视为无效。
类似业绩指:400t/d及以上规模 CFB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单机12MW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项目监理业绩。
4、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2、评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总监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代表人到场应携带法人证明及其身份证、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到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下证件在榆林市远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181号尚郡小区东门往北20米)获取招标文件:(1)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2)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4)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业绩证明资料原件;(7)上述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招标人同期公告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若出现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全部视为无效。
7、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榆林市远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181号尚郡小区东门往北20米
邮 编: 719000
联 系 人: 刘改红
电 话: ****-*******
电子邮件:********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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