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桂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福州市桂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E********180*****17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桂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榕晋发改科技基[2017]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福州市桂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晋安区新店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17536.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15.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322.09万元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该项目包含A、B、C三条道路,A路起于本次修建的C路,终点至于沁园支路,道路长327.627米,宽16米,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B路起于本次修建的A路,终点止于沁园支路,道路长280.703米,宽16米,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C路起于本次修建的A路,终点止于桂山路,道路长338.525米,宽16米,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2.5监理服务周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

2.6本项目计划工期为:同施工工期,施工期为15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608480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文件要求须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4 月 17 日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银行保函;③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E********180*****1700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4 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邮编: 350005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0层,邮编: 350003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小何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监管部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地点: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电话: ****-********


标签: 道路工程 棚户区改造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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