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现定于2018-04-19 16:30,在凤庆县中介超市(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公开选取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部门名称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类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服务时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金额 ¥12,000.00元 至 ¥22,850.00元
金额说明 本项目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计算。中选价格为一次性包干价,包括本项目废标和多次招标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发生的资料费、专家评审费等。如有变动不再另行增加费用。除出售招标文件外,中选的代理机构禁止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多收取代理服务费用,一经发现,将对该中选代理机构至少记一次不良信用记录,并责令退还多收取的服务费用。
服务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三层,总建筑面积17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365.2万元。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要求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业主需求、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按照县住建部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范要求提供招投标全过程服务,并参与服务至项目招标备案结束,招标资料汇编交给业主完毕。2.该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3.要求在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4.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包括2人,须具备云南省招标投标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洽谈时将资质及业绩交甲方)。②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服务期限内,必须按照报名时承诺的拟派人员名单安排相关人员进驻现场,不得随意更换。如果派驻人员与进场人员不符,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给予任何费用结算,且记不良记录一次。5.中标通知书必须在项目中标地发出。三、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在册持证人员,且公司为其购买有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得违规转包、分包和聘用非本公司人员开展此项目;四、其他要求:服务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人员必须在业主所在地进行办公,直到公告发出才能离开业主所在地。
资质要求 1.报名参加和开展本项目服务的中介机构须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中介机构需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并已入驻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3.合同签订后,如因代理机构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给予支付服务费。如造成经济损失由业主和中选机构协商赔偿事宜。 查看资质等级树
个性化需求 1.本项目工期紧,故要求中选单位承诺中选后驻点服务(合同签订后即开始驻点,中选中介机构负责承担团队人员服务期间的差旅、住宿费及驻场服务的相应费用),做到本地化快速服务,确保服务效率,且具有一定经验,技术能力过硬,公司信誉良好,服务到位。2.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登记(系统截图)。3.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需熟练操作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具备电子招标文件编制能力,且已办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的CA数字证书,要求近两年内在云南省内有总投资300万元以上5项学校房建项目电子化招标代理业绩,提供电子化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系统截图)。4.项目中选后要求中选机构按业主方时限要求尽快开展招投标工作。5.报名资料及格式:①报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②报名时需在中介超市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单位新华乡人民政府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招标从业资格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驻点服务承诺书扫描件、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系统截图、近两年内在云南省内有5项学校房建项目电子化招标代理业绩,提供电子化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系统截图)及CA证明材料(系统截图)进行审核,并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凤庆县中介超市依据采购单位新华乡人民政府出具的《中介机构报名记录移除申请表》(加盖公章),对未按时提交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的报名单位将取消本项目公开选取资格。6.其他要求:①中选后中选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须按照本公告和《中选中介服务告知单(附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与业主方进行洽谈和审核,本项目相关证明资料实行一次性审核制,若未按要求和时限提供相关资料开展洽谈或提供虚假资料进行审核或不具备开展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影响项目进度的,将按照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相关规定记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同时废置,违规情节严重或扰乱中介超市运行、影响本项目开展进度的,将对违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2年。②合同洽谈、签订、服务履约结果登记等因中选机构的主观原因超过规定时间的,记不良记录1次。采购单位新华乡人民政府,联系人:赵永瑜,电话:189*****902,邮箱:********63@qq.com。
选取中介方式 网上竞价+随机抽取
截止报名时间 2018-04-18 17:35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凤庆县中介超市(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18-04-19 16:30
业主咨询电话 189*****902(关于采购服务的资质专业与等级要求,服务内容、时限要求,服务金额和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 ****-********(关于报名操作、竞价操作、摇号操作等系统操作的技术咨询。)
监督投诉电话 ****-*******(社会监督与投诉。)
备注 各中介服务机构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业主。各中介机构在报名前请核算好项目成本价,再进行报名及竞价,竞价中选后不能随意取消服务该项目。
附件下载 凤庆县中介超市管理办公室关于中选中介服务告知单.doc

临沧市凤庆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
2018-04-16


标签: 食堂建设 学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