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二分厂保护修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二分厂保护修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二分厂保护修缮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二分厂保护修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5]7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文物管理局, 资金来源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现委托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二分厂
2.2招标内容: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二分厂内201工号、 203工号、209工号、214工号、215工号、218工号、220工号、228工号等八座建筑修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规模:修缮文物建筑总面积10488平方米。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监理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24个月)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业务范围中包括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其中,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承诺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若中标,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3.2省外投标人须具备青海省文物管理局有效进青备案证(省内企业无备案证)。
3.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信誉,无任何通报批评或处罚。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行为。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参与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须具有文物修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
3.6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公司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青海省文物管理局核发的资质备案证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图纸另外收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5:30,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文物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北州西海镇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151*****713
2018年4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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