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喀什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KSS(DY)2018-003号
【县级】喀什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KSS(DY)2018-003号
KSS(DY)2018- 003号
一、采购人:喀什市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S(DY)2018-003号
采购服务内容:污染源普查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喀什地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工作的通知》(喀地环函字【2018】20号)文件要求,在喀什地区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2、具备与开展监测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3、有满足环境监测业务需要的监测技术人员,须持有认定的上岗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与开展的环境监测业务工作。
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是南疆唯一能够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水质土壤、大气环境检测的公司,该公司是一家已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第三方实验室,有固定的实验室、固定场所、固定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人员有认定的上岗证书,长期以来承担各类重点生态检测项目按时间按质量完成,有能力承担该项目。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97号
五、专业人员对具体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由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提供。并进行了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落实。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全称 | 职称和职务 |
冯燕 | 喀什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副高级工程师 |
木合塔尔·吐尔洪 | 喀什大学 | 教授 |
艾孜提·玉麦尔 | 喀什地区环保局 | 中级职称 |
木尼热·阿布都克力木 | 喀什大学 | 教授 |
玉素甫江·塔来提 | 克州环保局 | 副高级工程师 |
六、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即2018年4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止。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王犇
联系电话:130*****788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三楼(喀什市环境保护局)邮编:844000
采购机构: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毅
联系电话:0998—*******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二楼(政府采购科)
财政部门: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郄战杰
联系电话:0998—*******
八、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喀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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