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4线福安段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B1、B2、B3标段)
国道104线福安段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B1、B2、B3标段)
国道104线福安段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B1、B2、B3标段)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09-7-6
所属行业:公路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公路局福安分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国道 104线福安段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善工程已经宁德市公路局宁路程 [2009]45号文批准。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本次项目分为 B1、B2、B3、B4四个合同段,本次招标为B1、B2、B3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第 B1 合同段由K2089+350-K2092+706.8、K2095+970- K2100+556.2两段组成,长约7.94KM,造价约953万元;第B2合同段由K2101+560-K2103+575、K2103+840-K2105+245.6、K2106+240-K2106+963、K2107+500-K2108+290四段组成,长约4.93KM,造价约579万元;第B3合同段由K2108+800-K2114+560 一段组成,长约5.76KM,造价约698万元;第B4合同段由K2125+200-K2129+005.25、K2130+570 -K2131+910、K2132+580-K2133+000、 K2133+360-K2134+860四段组成,长约7.07KM,造价约835万元;四个合同段总长度约25.70KM。设计技术标准:设计车速30Km/h;水泥砼路面宽12米;新的桥涵按公路-Ⅱ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泥砼路面、及其它附属工程等。各合同段独立招标,投标人可同时投标,在2009年宁德市范围内国道104线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善工程中只能中一个标,且按标段开标顺序中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及信誉较好,在福建省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二级(主营公路)及以上或 福建省交通厅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 资质。
2、 公路工程施工二级(主营公路) 及以上施工企业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福建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拥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福建省建设厅批准的公路二级建造师或临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均需年检合格)。并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项目专用本》。
四、评标方法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的 评标办法。
五、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地点:招标代理人统一发售招标文件 (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9年6月11日至 2009 年 6 月 17 日 (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1:30 时、下午 15:00-17:30 时 (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福安市城北富春路 127号二楼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即福安金源大酒店隔壁电器行二楼)报名,每份招标文件 (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售价人民币 500 元,图纸售价 1500 元,以上资料捆绑出售,恕不单卖,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其中《范本》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六、工程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
答疑时间:投标人在 2009 年 6 月 18 日 17:30 前 在《福建招标采购网》( 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提交答疑清单,招标人在 2009 年 6 月 19 日 17:30 前在《福建招标采购网》( 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回复答疑清单。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 40 万元,在 2009 年 7 月 5 日 17 时 00 分前,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 注明: G104 路面 标段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注: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则应分别提交相应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2009 年 7 月 6 日 9 时 00 分 前(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宁德市公路局(蕉城北路11号)四楼会议室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九、招标人定于 2009 年 7 月 6 日(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 9 时 00 分 在 宁 德市公路局(蕉城北路 11号)四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按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开标。届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供招标人审核,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09年6月19日17时30分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 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 宁德市公路局福安分局
地 址: 福安市新华南路 84 号
邮 编: 355000
电 话: ****-*******
传 真: 0593—*******
联 系 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 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邮编: 353000
电话: ****-******* 135*****272 传真: /
联系人: 沈小姐 兰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福安工行
开户名称: 宁德市公路局福安公路分局
帐 号: 140*****090********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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